玉溪市红塔区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玉溪市红塔区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红塔区财政局履行出资人职责,委托红塔区发展和改革局履行管理职责的国有控股政策性平台公司。为适应业务工作发展需要,充实人才队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委托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德才兼备、服从组织安排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四)坚持专业对口、平等自愿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公开招聘工程部岗位1人。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二)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工程管理、计算机相关专业;
(三)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30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在人才网和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15日至2021年9月22日;上午8:30 -11:30时,下午14:30 -17:30时(正常休息日除外)。
2、报名地点: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彩虹路59号---玉溪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院内2幢5楼507室);(柯女士,电话:18869729063);办公室电话:0877-2011778)。
报名人员需携带已填写完整的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如有提供)、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相关获奖证书,其他材料自行酌情添加。以上材料提交原件审核及复印件1份。报名人员提供材料应当真实、准确,禁止恶意填报报名信息,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经报名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方可报名,报名资料复印件不退还。
3、报名考试费:根据云价收费〔2011〕15号文件规定,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每人自愿交报名考试费50元。
报名后,报考人员应及时查看有关通知,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查询考录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通知、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组织考试
1、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笔试。笔试成绩总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3、面试。按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以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参加笔试考生全部进入面试。设70分为合格分数线,综合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的,不予录用。
4、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在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5、笔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体检
由招聘单位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在2个工作日内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体检费由考生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政审
参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相关政策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政审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在公开招聘期间政审不符的,即刻取消其应聘资格。拟聘用人员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考察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和政审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由玉溪市红塔区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聘用及人员管理
(一)由玉溪市红塔区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按岗位要求聘用,试用期3个月。日常管理、岗位职责、绩效考核等按照用人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招聘结束三个月内(自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起三个月内),如出现自动离职或考核不合格的情况,按本次招聘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待遇
(一)平均工资3400元/月以上,公司缴纳五险、职业年金,双休+国家法定假日+公休。试用期月薪2000 元(包含五险)。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薪资按用人单位的有关制度执行,薪资组成为: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其他。
(二)工作地点:玉溪市红塔区玉兴路19号。
七、相关要求
(一)应聘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名后请保持通信设备畅通,如因《报名登记表》信息有误或通信设备原因,视为本人放弃。
(三)未尽事宜由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和玉溪市红塔区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研究确定,并负责解释。
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4日
文章来源:https://www.yxrc.cn/yxrc/article.g?m=detailRc&p_id=16264351&cateid=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