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县总工会关于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规定》,帮助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根据工作需要,镇雄县总工会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本县户籍就业困难人员:
(一)零就业家庭人员;
(二)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三)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
(四)处于失业状态的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五)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六)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七)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二、岗位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二)责任心强,好学上进,能吃苦耐劳,团结合作,具有较好的纪律性与自制能力。
(三)身体健康,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其它条件。
三、招聘原则和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统一组织招聘。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通过网络渠道公开发布招聘公告,详见镇雄新网。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2年1月19日—1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要求
请应聘者携带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及其他个人材料(如:荣誉证书、职业能力证书)到镇雄县总工会办公室报名。
报名地址:镇雄县乌峰镇人民巷36-1号。
(三)资格审核。由镇雄县总工会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应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下步程序。
(四)组织面试。通过报名审核的应聘人员,由镇雄县总工会面试领导小组安排面试,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六)聘用。公示无异议后,双方签订昭通市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最长不超过3年,含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人员,予以解除协议。
四、工资待遇
(一)一经录用,工资待遇按人社局公益性岗位补助标准1180元/月执行。
(二)享受工会有关福利待遇。
五、组织实施及监督
招聘工作由镇雄县总工会组织实施。为保证招聘工作公正公平,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报名咨询及监督电话:3120674
附件:镇雄县总工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镇雄县总工会
2022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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