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2022年提前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公告
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精神专科医院,现结合医院学科建设发展,面向全国高校择优招聘一批有志献身医疗卫生事业的急需、紧缺编制内医学人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对象、岗位条件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岗位 | 人数 | 性别 | 学历 | 专业、研究方向 | 条件 |
精神科医师 | 1 | 男 | 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精神医学、精神病学与精神卫生、临床医学 | 1.2022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需保证在2022年9月前取得规培证; 2.往届毕业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报名时需取得规培证; 3.同时取得医师资格证,并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执业类别同时符合医院招聘专业范围。 |
精神科医师 | 1 | 女 | |||
精神科医师 | 1 | 不限 | |||
放射科医师 | 1 | 不限 | 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医学影像专业及相关研究方向 | |
中医科医师 | 1 | 不限 | 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中医、针灸专业及相关研究方向 | 1.仅限2022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报名,需保证2022年9月前取得规培证; 2.报名时取得医师资格证,并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执业类别同时符合医院招聘专业范围。 |
(二)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为医学献身的精神;
2.所学专业与所应聘的岗位相符;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4.身心健康,具备招聘岗位工作能力,能吃苦耐劳;
5.具有团队精神,积极进取,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书写能力;
6.需按公告要求取得相应学位证、毕业证及其他要求的资质、证书,否则取消聘任资格;
7.2022年普通招生计划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不限年龄,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往届硕士研究生、往届普通高校本科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7年2月28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7年2月28日及以后出生)。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及报名。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2月28日24:00截止,符合岗位条件的毕业生采用邮箱投递的方式报名。毕业生需要填报《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2022年提前招聘报名表》(附件1),同时提供以下证件的扫描件:身份证、就业推荐表、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在校成绩及各类获奖证书(校级、市级、国家级、包括外语、计算机、各类技能证书及奖励)、医学类考生需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报名人员务必将相关材料以压缩文件形式(不接受零散材料)发送附件至医院招聘邮箱1968722733@qq.com,并以“应聘岗位+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名称”的格式重命名,不按相关要求发送和命名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资格审查合格者均进入面试环节。
(二)校园招聘。从单位现场招聘结束直至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前,如本次提前招聘有剩余空缺岗位医院将根据实际情况赴省内、外医科院校进行校园专场招聘。
校园招聘现场收取招聘岗位专业的学生简历,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所属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成绩、各类相关获奖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本人照片。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现场报名验原件收复印件,在校内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均进入面试环节。
(三)考核。提前招聘采用综合素质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能力及相关专业技术知识。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将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面试成绩,按分数高低(成绩并列的,加试专业知识面试并按成绩高低进行排序),择优确定拟聘用对象。经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的,现场与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签订就业协议,并相互遵守协议相关约定内容。如拟聘用人员中途放弃聘任资格,医院将在面试最低控分线范围内依次顺序递补。
(五)报到
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凭所签订的就业协议,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成绩单、相关资格证、户口迁移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未取得相应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就业协议约定的相关事项处理。
(六)体检
参照公务员聘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自理。首次体检不合格,在5个工作日内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医院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察
医院对拟聘用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全面掌握了解拟聘用对象的现实情况,并对拟聘用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若有(玉人社发〔2012〕54号)文件规定的10种情形之一或不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要求条件的,考察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考察的,医院将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重新确定考察对象。
(八)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用对象在玉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收到投诉、举报或异议,由纪检部门进行调查核实,若存在视为不合格的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人员实行聘用管理,医院与聘用对象签订《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医院相关绩效待遇。
(十)薪酬待遇
按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和医院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三、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一)“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的, 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应聘者方可参加考核,“健康码”为红码和黄码的应聘者不得参加考核。
(二)近1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应聘者,需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和7天有效居家隔离观察证明、考核前3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场参加考核,未提供报告(证明)的考生不得参加考核。
(三)应聘者应遵守相关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报名、考核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在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要求进行调整,敬请广大考生给予支持和配合。
四、纪律要求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考录纪律或涉及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应聘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即刻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二)医院严格执行招聘有关规定,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报名后,报考人员应随时保持电话畅通,若招聘中任何一个环节考生电话不通畅,视为自动放弃,医院将取消面试及相关聘用资格。双方已经签订就业协议的将严格按照协议相关约定事项执行。
(四)招聘工作在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玉溪市纪委驻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组监督指导下进行。
五、招聘单位详细信息
单位名称: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
医院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星云路4号
联系人:刘老师 矣老师
联系电话:0877-6130669
传真:0877-2068901
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2年1月30日
来源:https://www.yxrc.cn/yxrc/article.g?m=detailRc&p_id=19890351&cateid=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