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卫生健康局关于招聘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人员的通告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沧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临人社便函〔2020〕223号)精神,为深入推进我县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筑牢卫生监督网底,努力构建更加科学、合理、高效的基层卫生监督服务体系,因工作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和工资待遇
面向社会招聘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人员5名,其中:乡镇卫生监督岗3名(限男性),卫生监督文案管理岗2名(男女不限),所招聘人员属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按政策规定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工资待遇按4160元/月测算(基础工资2000+考核工资约960+单位及个人缴纳社会保险等社会保障约1200)。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镇康县户籍,办理城镇登记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有劳动能力残疾人、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连续失业满6个月以上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易地扶贫搬迁脱贫劳动力)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35岁以下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学历可适当放宽到高中或中专文化程度;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
(四)具有适应岗位所需要求的身体条件,热爱卫生健康事业,能长期适应出差、下乡工作环境。
(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及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3.不遵守县疫情防控政策,组织参与偷越过国边境,或在疫情防控中不配合支持村(社区)开展疫情防控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以及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准考证领取,报名人员提供的证件、材料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得参加此次公开招聘。请报考人员提前下载填写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岗报名表,并准备好相关材料。
1.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2月18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用。
2.报名地点:镇康县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所一楼(南伞镇文景路4号)。
3.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册、就业创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
四、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现场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进行。
五、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及题型: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常识判断、文字理解与表达、时事政治等;笔试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填空题、判断题。考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50%)。
2.笔试时间:2022年2月22日上午09:00—11:00。
3.笔试地点:中共镇康县委党校阶梯教室。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
4.成绩公布:考生笔试成绩于2022年2月23日下午19:00前在镇康县卫生健康局公告栏进行张榜公布,并同时在“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
5.确定最低控制线: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此次招聘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6.此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二)面试
1.进入面试人选的确定办法:
(1)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出现笔试成绩相同情况,同时进入面试。
(2)如1:1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必须在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
(3)面试阶段若出现人员空缺,从本岗位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2.面试方法:按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1)面试总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50%);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六、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考《事业单位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的有关事宜另行通知。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从本岗位综合成绩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纳入考察范围,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为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情况。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取消录取资格,从本岗位综合成绩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镇康县卫生健康局公告栏进行公示,并同时在“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九、聘用
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由县卫生健康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聘期内严格按照有关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人员管理规定,对聘用人员实施日常管理。聘期满后,如继续设置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续聘。聘期届满解聘的,用人单位不承担兜底分流责任。
十、招聘咨询与监督
(一)业务咨询:13578443351(联系人:李正军)
(二)监督电话:15012033569(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
十一、相关要求
(一)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应聘人员参加报名、笔试、面试等环节应接受云南健康码、通信行程卡查验及体温测量。
(二)参加考试人员,需提供考前3天之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进入考点需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附件:1.镇康县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岗位报名表
2.镇康县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岗位招聘表
镇康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2月9日
镇康县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岗位招聘表 | ||||||||||
序号 | 招聘单位名称 | 单位所属部门 | 招聘人数 | 职位描述 | 学历 | 生源地或户籍所在地 | 年龄 | 性别 | 专业要求 | 备注 |
1 | 镇康县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所 | 镇康县卫生健康局 | 3 | 乡镇卫生监督岗(辖区乡镇卫生监督) | 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学历可适当放宽到高中或中专文化程度) | 镇康县 | 18至35岁 | 限男性 | 不限 | |
2 | 镇康县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所 | 镇康县卫生健康局 | 3 | 卫生监督文案管理岗(行政许可办理,案件管理、审查、办理) | 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学历可适当放宽到高中或中专文化程度) | 镇康县 | 18至35岁 | 不限 | 不限 |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_km_CBY6mzdRtvu7KJafn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