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人民检察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景洪市人民检察院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编外聘用制人员。
一、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按照发布招聘启事、报名及资格审查、考察、签订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二、招聘条件
1.年龄30周岁以下(1992年2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西双版纳州户籍;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违法违纪记录;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服从安排,有较好的奉献精神、团队精神,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工作责任感,能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4.招聘人员需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能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具有法学专业知识、或较好的文字写作能力的人员优先。
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1.不符合选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工资福利
人员聘用后,工资福利按照景洪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意向者请将《景洪市人民检察院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填好后本人至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景洪市人民检察院204室(么龙路15号)
报名时间:2022年3月2日至3月11日
咨询电话:0691—2168498
(二)资格审查及综合评价
报名时需提交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本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名人员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时间: 2022年3月17日 9:00-11:00
考试地点: 景洪市人民检察院五楼会议室
考试方式: 技能测试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
按照测试成绩及综合评价分数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成绩低于总分60分,不作为拟聘用对象。
(五)体检
确定体检人员的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做毒物检测,费用自行承担,体检、毒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六)考察
招聘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学历、履历、聘用资格、本人及主要社会关系的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核实,对是否适合和胜任招聘岗位做出综合评价。
(七)公示
对符合招录条件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反映存在问题的人员,待问题核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根据笔试、综合评价、体检、考察等请况确定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五、其他注意事项
招聘工作期间,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信息,保持联络电话畅通,因个人未关注相关招聘信息或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现场提交报名表:(报名表格)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O20ItjBSK1WnyRAMRVPlj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