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双柏县人民法院招聘劳务派遣制书记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双柏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书记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说明
(一)书记员3名(男女不限),负责协助员额法官从事审判辅助性工作;
(二)文秘人员1名(男女不限),协助做好法院政治部文秘工作;
(三)财务人员1名(男女不限),协助做好辅助性财务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组织纪律性强,能保守工作秘密,服从安排,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2.具有双柏县户籍;
3.具备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截止1987年4月30日),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
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体检合格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岗位条件
1、书记员岗位
(1)具备计算机操作、岗位速录速记及办公软件应用等必须的业务技能;
(2)同等条件下,法律专业者优先聘用。
2、文秘人员岗位
(1)有较强的写作能力、沟通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2)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聘用。
3、财务人员岗位
(1)具备财务专业知识,能熟练使用Excel、word等办公软件;
(2)同等条件下,持有初级以上会议职称者或财务工作从业经历者优先聘用。
(三)不符合招聘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7、其他不宜从事法院工作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2年3月29日至4月8日(周末、法定节假日除外),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双柏县人民法院政治部(4楼)
(三)报名联系电话:0878—7722589,联系人:段先生;
(四)报名时所需材料:
1.近期免冠小一寸彩照3张,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从业经历证明、资格证等原件、复印件;
(五)报名手续:报考人员需带齐报名所需材料,到双柏县人民法院现场报名。
(六)书记员技能测试
1.技能测试以计算机考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文字录入,包括听打、看打等内容;
2.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依照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聘用。
(七)体检及政审
1、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等体检规定组织实施;
2、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
4、在体检、政审期间若出现放弃或不合格等情况,按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八)办理劳务派遣手续
劳务派遣公司与招聘人员签署用工协议,作为劳务派遣人员到双柏县人民法院相关岗位工作。
五、薪酬待遇
每人每年4.5万元包干(含单位及个人缴存工伤、医疗、养老、生育、失业保险费用),实行试用期工资结合合同期工资制,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500元(不扣缴五大保险);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派遣合同,作为劳务派遣人员到双柏县法院工作,派遣合同期限为一年(可连续签订多年),单位提供办公设备、差旅费等保障。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续聘。
六、其他有关事项
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双柏县人民法院
2022年3月29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zKA4t0C7XUfFuwDKHbOlc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