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嵩明监狱2022年公开招聘
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监狱管理局关于印发充分发挥监狱“三类岗位”人员作用协助警察开展警务辅助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精神,结合云南省嵩明监狱现有警察配置情况,及监狱企业现有“三类岗位”人员实际,现委托嵩明嘉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岗位:警务辅助岗,主要协助警察对罪犯教育改造、警戒巡查、监控值守、巡逻处突等工作。
(二)招聘人数:42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讲诚信,道德品格良好,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无违法犯罪经历。
2.自愿从事监狱辅助管理岗位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能够适应工作岗位需要。
4.退伍军人、警察院校毕业生、有辅警经验的、见义勇为的、从事社会公益事业工作者优先聘用。
5.岗位要求:
(1)性别:男性;
(2)年龄:18周岁—35周岁(1987年4月1日至2004年5月30日期间出生);
(3)学历:大学专科及以上(退伍军人或具有水电专业技术技能人员可放宽至高中或同等学历)。
6.符合岗位所需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04月25日—05月06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周末、节假日请选择网络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地点及方式:嵩明嘉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办公室(嵩明县公安局背后明城财富社区3-10室),联系电话:0871-66035746。应聘者关注“嵩明嘉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或“嵩明嘉益”微信小程序,点击“求职报名”,选择“单位招考报名”自行下载附件一、二、三,填写完成后,附报考岗位其他所需材料及相关证件现场提交。
(2)网络报名方式:参照上述流程下载报名材料附件一、二、三,填写完成后,附报考岗位其他所需材料及相关证件扫描件,发至报名邮箱:jy66035746@163.com(注:邮件主题、压缩文件、报名表均统一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
3.报名其他所需提交的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原件扫描件。现场报名提供近期免冠半寸彩色照片3张,网络报名提供电子半寸彩色照片;
(2)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如:职称证书、专业等级证或职业资格证等);
(3)在职人员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扫描件,证明材料需注明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
(4)其它相关材料,如相关从业经历证明材料、表彰奖励证书等;
(5)其它相关材料,如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从业经历证明材料、表彰奖励证书等。
(二)资格审查
1.根据相关规定和招聘需求,符合招录条件的,需在报名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名时未提交的,视为放弃报考。
2.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参加后续招聘环节。
(三)笔试
1.方式和范围:笔试方式为闭卷考试。考试范围:时事政治、法律法规、监狱基本知识等。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50%。
2.考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天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3.笔试时间:2022年05月08日上午9:30-11:30。
4.考试地点:嵩明县嵩阳财政所(昆明市嵩明县嵩阳街道兴云路142号)。
(四)体能测评
1.依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进入体能测评环节。如进入体测人员末位考生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体测。人数不足1:2的,按实际应试人数进行体测。
2.体能测评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即按《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男子):
(1)纵跳摸高-- 标准 ≧ 265cm;
(2)10米×4往返跑 --标准≦13〞1;
(3)1000米跑 -- 标准:≦4 ′25〞。
3.体能测评为达标制,采取一票否决制。达到规定项目标准即为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参与后续环节。
4.体能测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占综合成绩50%权重。
2.体测合格的人员均进入面试。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七)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人员进入体检环节。如出现两名及以上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人选。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报名者自行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本人及近亲属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现实表现情况。由招聘方组织开展。
(九)递补
因体检、考察、试用环节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考察及试用环节而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如果出现两名及以上递补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选,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十)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体检及考察结果,由云南省嵩明监狱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相关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注:本次招聘全流程中每个环节的公示均在“嵩明嘉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和“嵩明嘉益”微信小程序上进行。
四、聘用
(一)对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与嵩明嘉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解除聘用关系。试用期满,由本人提出转正申请,经部门考核合格,享受转正薪资待遇。执行招聘方劳务派遣制用工管理制度。
(二)劳动合同两年签订一次,合同期满后对聘用人员进行业务测试和考核,考核合格的根据岗位需要续签劳动合同。对本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按照劳动合同给予解聘。
五、待遇保障
(一)工资:5500元/月(大写:伍仟伍佰元整,含医疗、养老、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单位及个人缴纳部分),试用期工资按照转正后基本工资80%计发。
(二)正式聘用后,单位配发辅警工作服装,提供住宿,工作餐参照招聘方在职在编正式职工同等待遇。
六、纪律与监督
(一)报名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因未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伪造报考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报名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过程中,报名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三)报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四)云南省嵩明监狱、嵩明嘉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事项具有变更、解释权。
(五)招聘工作由云南省嵩明监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严肃处理。
云南省嵩明监狱纪委(监察室):0871-67995005
云南省嵩明监狱政治处:0871-67995977
七、重要提示
(一)参加本次招聘应试者,所有考试环节均须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配合做好体温检测,主动出示有效的本人“云南健康码”“通信行程卡”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试前48小时内),并彩色打印于考试签到时交代理方。“云南健康码”为黄码、红码、未出具核酸阴性证明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通信行程卡”带*号的考生,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2次(最近一次检测应在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招聘单位及代理方无关,敬请广大报名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