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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红河州事业单位招聘河口考点考生疫情防控通告

[日期:2022-05-12] 来源:红河州人民政府网

致参加红河州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河口考点考生的一封信

亲爱的考生:

您好!

欢迎您在红河考区河口考点参加红河州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本次笔试于2022年5月21日(星期六)上午8:30-12:00在河口县城区小学举行。根据河口县当前新冠疫情防控形势,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考试疫情防控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生须于考前3天提前申领“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于考前48小时内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且不得有外出聚会聚餐等行为;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和每日体温测量,并详细记录;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有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本人所在村(社区)、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如需跨区域流动的请及时与所在地村委会或社区提交《河口县域内流动审批表》。

二、考生打印准考证前应仔细阅读《红河州202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下载打印准考证即视为认同并签署《红河州202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三、考试当天考生应至少提前1.5小时到达考点。考生进入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信息,出具本人考前48小时内(以出具报告时间为准)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3天健康监测记录表,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没有按要求出具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进入考点。

(一)“云南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且14日内未到过中高风险地区的城市(即行程卡绿码中无*号标记),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考生,可进入考点参加笔试。体温异常(>37.3℃)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初步排查,可排除疑似新冠肺炎的考生,经询问个人身体状况,能坚持考试者,由工作人员引导至备用隔离考场进行笔试。

(二)“云南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到过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城市(即行程卡绿码中有*号标记)的考生,须提供笔试前3天内2次(每次间隔不低于24小时)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普通考场参加考试,未提供证明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体温异常(>37.3℃)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初步排查,可排除疑似新冠肺炎的考生,经询问个人身体状况,能坚持考试者,由工作人员引导至备用隔离考场进行笔试。

(三)考试前在疫情地区封控区、管控区工作的考生,须在考试前离开封控区、管控区工作岗位并完成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第1、4、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第7天核酸双采单检,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方可参加考试。

(四)考试前在疫情地区从事和参与医疗救治、核酸标本采集、实验室检测、流调溯源、转运消杀及隔离管控、医废处置等工作,直接接触过阳性标本、病例及潜在污染环境的考生,须在考试前完成“7+7”集中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集中隔离7天,期间第1、4、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第7天核酸双采单检,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结束隔离,再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7天开展1次核酸双采单检)。

(五)近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证明和7天有效居家隔离观察证明、考试前3天内2次(每次间隔不低于24小时)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普通考场参加考试,未提供证明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体温异常(>37.3℃)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初步排查,可排除疑似新冠肺炎的考生,经询问个人身体状况,能坚持考试者,由工作人员引导至备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

(六)考试当天,“云南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七)身体有其他异常情况的考生,需配合驻点医疗防疫人员做好健康风险研判,经驻点医疗防疫人员现场排查,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一律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就诊排查。

(八)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考试:

1、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

2、现居住在封控区、管控区、考前14天内有病例报告抵边村寨的人员。

3、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

四、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五、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六、对考前或考试过程中出现身体状况异常,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考试条件的考生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对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一律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就诊排查。

七、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笔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八、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考生进入考点内,除核验信息时须配合摘下口罩以外,考试全程均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九、近期到过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城市、有边境县(市、区)旅居史、近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到过封控区、管控区的考生,建议在考试结束后24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有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本人所在村(社区)和考点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十、如考试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将通过河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补充公告,进一步明确疫情防控要求,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十一、考生应知悉告知事项,遵守相关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是选拔人才的重要途径之一,请各位考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考生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务必诚信参考,否则不但影响考生的本次考试结果,还将影响考生的诚信档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电话:

河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124374、3124663

河口县人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5月11日

附件下载:

1.考生健康监测记录表.docx

文章来源:http://www.hk.hh.gov.cn/zfxxgk/fdzdgkzfxx/tzgg_16420/202205/t20220511_5841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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