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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红河州石屏县教育体育局县内选调教师公告

[日期:2022-08-02] 来源:石屏教育公众号

石屏县教育体育局关于2022年县内公开选调教师的公告

根据《中共石屏县委组织部 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石屏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调配管理办法的通知》《石屏县教育局关于印发石屏县教育系统教职工工作调动暂行办法的通知》和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将2022年县内公开选调教师及其他教师工作调动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要求

(一)选调对象

石屏县内公办学校在职在编教师。

(二)选调条件

1. 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师德良好,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

2. 业务能力强,教育教学工作成绩突出,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 工作年限要求,截至2022年9月1日,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须在招聘单位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及以上,特岗教师须在招聘单位工作满8年(含3年服务期)及以上,县外调入教师须在调入单位工作满3年及以上;

4. 选调教师毕业专业或现任教学科与选调岗位要求一致。

(三)选调岗位和人数

共选调中小学教师18人(详见附件1)。

1. 石屏县东风小学选调小学教师13人;

2. 石屏县教育科学研究所选调教师1人;

3. 石屏县教职工管理服务中心选调教师3人;

4. 石屏县教师发展中心选调教师1人。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 工作年限不符合要求的;

2. 近三年年度考核中出现合格以下等次的;

3.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受党纪政务处分或追责问责处理处分期(影响期)未满的;

5. 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2年8月3日至5日,每天8:30-11:30,14:00-17:30。

(二)报名地点

1. 石屏县东风小学岗位:东风小学润真楼五楼教导处(联系人:杨老师18987660402);

2. 石屏县教育科学研究所、教职工管理服务中心、教师发展中心岗位:县教体局二楼人事科(联系人:刘老师18988355177)。

(三)提供材料

符合选调条件的教师,提交以下材料到申请调入学校。

1. 个人《调动申请书》,调出学校签署意见“同意调出”,主要负责人签名、盖章(一式二份);

2. 近三年的教学实绩和荣誉,调出单位审核盖章;

3. 《石屏县县内调动审批表》(附件2)调出单位同意,并签署意见盖公章,用A4纸双面打印,手写一式三份;

4. 《个人简历》(附件3,一式二份);

5. 《拟调入人员基本信息表》(附件4,一式一份)。

三、选调程序

(一)资格审查

1. 由选调单位对报名教师的资格进行初审;

2. 由县教育体育局人事科对通过选调单位初审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方可参加选调单位业务考核。

(二)业务考核

1. 石屏县东风小学岗位。采取讲课、说课方式进行。主要考核选调人员教育教学能力及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包括与选调岗位有关的知识、经验、能力、心理、仪表仪态、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等。

2. 石屏县教育科学研究所、教职工管理服务中心、教师发展中心岗位。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选调人员公文写作、教育管理、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处突、接人待物等综合能力。

3. 2022年8月11日前完成业务考核工作。业务考核的具体工作由选调单位负责组织(包括:制定考核方案、确定考核时间、考核标准、考场安排、抽调工作人员、通知被考核对象等)。业务考核工作在县教育体育局的领导和监督下进行,考核过程中县教育体育局安排人员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考核过程公开、公正、公平。

(三)材料上报

业务考核结束后,选调学校将申请选调教师的相关材料和业务考核结果报县教育体育局人事科。县教育体育局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四)拟调确定

1. 报名截止日出现选调岗位数空缺较大时,县教育体育局将安排临时补充报名;选调名额出现空缺时,从已经考核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直至满额;

2. 县教育体育局根据业务考核结果、学科搭配、人员配备情况等研究确定拟调动人员。

(五)办理调动

县教育体育局按有关规定,将确定拟调动人员报县人社局按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四、注意事项

(一)其他调动

1. 其他调动(非公开选调),2022年8月11日前由申请调动教师向现工作单位和申请调入单位提交《调动申请书》,由调入、调出单位签署意见盖章后,由调入单位将个人申请和相关材料交县教育体育局人事科;

2. 县教育体育局根据调出、调入学校的学科搭配和人员配备情况研究决定拟调动人员。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2022年县内选调教师工作,人员超编学校在能保证本学校开齐课程、开足课时的前提下,须办理本单位职工申请调动相关手续,不得无理推辞。

(三)申请调动人员上报材料的信息必须实事求是,如有弄虚作假,该教师三年内不得办理调动。

(四)工作调动教师须服从调入单位的工作安排、专业技术岗位聘任。

(五)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石屏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UVP03vrIIkChJT5lO5qo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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