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耿马自治县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共青团耿马自治县委员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面试,择优招聘。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能严格遵守单位规章制度,保密意识强;
3、限男性,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无残疾,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C1及以上驾驶证资格,驾龄3年及以上,并具有日常保养和排除简单故障的技能;
7、有失业证登记满一年者优先考虑,试用期三个月,聘用签订合同期不低于一年;
8、中共党员、退伍军人优先;
9、下列人员不得应聘:(1)已享受过公益性岗位补助的人员及在岗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3)曾被开除公职的;(4)曾因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5)有严重不诚信行为。
工资待遇
工资面议,享受五险一金待遇,出差按照县财政要求同等报销冲抵伙食费,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年休假,食宿自理。
招聘单位将组织人员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后确定录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查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购买五险一金。
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团县委办公室(县委大院老楼三楼);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联系电话:0883-6121317;
4、报名人需提供个人简历(含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以及符合岗位要求的真实性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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