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社区矫正协管员。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范围:具有广南县户籍公民。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行为;
2、热爱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能吃苦,服从工作安排;
3、具有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20周岁以上(1994年11月17日及以前出生)至45周岁以下(1969年11月17日及以后出生)。男性身高达1.65(含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5(含1.55)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楚,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能胜任社区矫正协管员岗位工作;
4、熟悉电脑操作基本业务知识;
5、同等条件下,曾担任过人民陪审员或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优先。
三、招聘人数:
莲城司法所1人;八宝司法所1人;板蚌司法所1人;南屏司法所1人;曙光司法所1人;黑支果司法所1人;珠街司法所1人;篆角司法所1人;那洒司法所1人;旧莫司法所1人;五珠司法所1人;珠琳司法所1人;者兔司法所1人;者太司法所1人;底圩司法所1人;坝美司法所1人;杨柳井司法所1人;董堡司法所1人;广南县社区矫正服务基地2人(限男性)。
四、招聘程序:
1、报名。采取现场进行电脑操作基本知识测试通过后方可报名,报名时进行考试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7日起至2014年11月24日止。
报名地点:广南县司法局三楼。
联系人:邓开英,联系电话(0876-5155148;13508764089)。
2、考试。统一集中进行闭卷考试,按高分拟聘。考试总分100分。考试内容:《宪法》占10分;《监狱法》占10分;《社区矫正管理实施办法》占70分;《时事政治》占10分。每个岗位报名人数必须达到3人(含3人)以上方能开考。考试时间:2014年12月20日上午9点至11点30分。考试地点:广南五中。
3、体检、政审及公示。拟聘用人员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政审由户口所在地或暂住地派出所及社区或村委会签署意见。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者,在广南政务网、广南电视台进行聘用前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聘用为合同制社区矫正协管员。
4、聘用为合同制社区矫正协管员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务用工合同。
五、工资待遇及保险:
聘用人员工资纳入同级财政予以保障,实行劳动合同制用工,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用人单位正式聘用,由县司法局与拟聘人员按照“一年一签”的办法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内工资1200元,试用期满后工资1500元。合同期间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保险金。
六、有关要求:
1、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红色底板一寸照片3张。
2、填写《广南县社区矫正协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3、领取准考证时间:在考试前2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4、为严肃招聘纪律,邀请县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全程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广南县社区矫正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