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公告
为进一步满足凤庆县经济社会发展对消防救援力量的需求,结合工作实际,凤庆县消防救援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自愿报名,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依据《临沧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试行)》实施。
招聘岗位
此次招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本次招聘人数为4人,岗位为战斗员。
招聘细则
应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心理素质和纪律观念,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2.男性中国公民,退役军人、凤庆县户籍人员优先;
3.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4.具有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18至25周岁,具备消防救援工作经历或取得有关职业技能证书可适当放宽至27周岁;
5.按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无纹身及影响面容、外观、功能的疤痕,无畸形、残缺,身高160cm以上,满足消防从业人员体检和体能测试标准。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收: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留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3.曾受到开除公职、军籍、党籍、团籍、学籍等处分或曾被解聘、开除、辞退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情形。
优先录用条件
1.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有相关工作经历及体育专业人员;
2.中共正式党员、预备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优先考虑;
3.熟悉办公软件、图像处理、信息编撰、公文撰写的优先考虑;
4.其他优先录用的情形。
工作地点
临沧市凤庆县消防救援大队(凤庆县凤城稻香路)
人员聘用及相关待遇
1.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与县消防救援大队直接签订劳动合同;
2.招收入队后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工资2200元/月·人(含首次服装费);
3.正式入职后,月基本工资4600元/月,包含基础工资、绩效工资、伙食补助、被装费用、个人社保及住房公积金;
4.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并补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
5.实施24小时驻勤制度,每月6天休假时间由单位根据执勤战备情况统筹安排(未轮休人员周末在营区正常休息);
6.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服装、被装等;
7.享受符合法律法规的各类专项补贴、带薪年休假、年度体检等多项福利。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19日8时至2022年10月7日24时。
2.报名方式:此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免交报名费,报考人员报名前仔细阅读此招聘公告。
(1)现场报名:县消防救援大队队站办公室现场填写招聘报名表(凤庆县凤城稻香路);
(2)网络报名:网上报名材料投递至邮箱:fqxgaxfdd@126.com,报名时间以投递邮件时间为准,逾期报名无效。
网络报名材料:
1.《凤庆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扫描件);
2.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
3.学历证明(大专〔含〕以上提供学信网学历在线认证报告即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照片〔含二维码〕,中专、高中学历提供毕业证彩色扫描件);
4.符合优先录用条件的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如退伍证、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证书等)。
现场报名材料:
现场报名不允许代报,参加现场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近期1寸免冠蓝底彩照4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需正反面复印)、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优先招聘条件所需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现场填写《凤庆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1份,并认真校对个人填报信息,做出承诺。
学历证书,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还需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电子备案表。
有特殊技能的要提供相关证书原件【例:有取得A类机动车辆《驾驶证》的,需要提供驾照原件。退役军人需提供部队退役证书】。
联系电话:0883-4212951
(二)初审
报名结束后,将根据报名资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初审通过后参加体能测试及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主要了解应聘者语言表达、综合分析、思维反应能力和心理素质、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逐一对报名人员进行面试,并进行评分。
(四)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由凤庆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实施;
2.体能测试科目为1000米、单杆引体向上、100米。1000米跑为必考项目(最高60分),单杆引体向上及100米跑选考一项(最高40分),总成绩最高100分。
3.参加体能测试时,报考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
4.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试成绩由应聘人员现场签字确认。
5.应聘人员未达到体能测试及格标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五)体检
1.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全部参加体检,体检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2.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录用后由县消防救援大队按照规定报销。
3.体检时间、地点、方式根据实际进行通知。
(六)政审
对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均合格的人员,进行政审。参加政审人员需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七)录用
按照体能测试、面试成绩汇总后拟定招录人员,体检、政审均合格的确定为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必须在通知规定的时间报到,若被通知人员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岗或放弃,则取消其录用资格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人员。
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培训班。
2.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作弊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3.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后首先进行不少于一个月的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经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试用期满经考核不符合要求的,不得招收为政府专职消防员。
4.本公告最终由凤庆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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