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县能源局引进煤炭专业特殊人才公告
为建立完善能源系统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体系,根据中共镇雄县委《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推进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镇发〔2022〕7号)的有关要求,我局拟引进2名煤炭专业特殊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择优聘用。
二、引进目标
引进特殊专业人才2名。其中:煤矿瓦斯治理工程师1名,机电工程师1名。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无违纪违法犯罪和失信记录。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开拓创新精神,具有适应煤矿井下工作的身体素质。
3.瓦斯治理工程师需具备采矿(煤)、矿井通风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采矿(煤)工程、矿井通风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机电工程师需具备煤炭专业院校矿山机电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且取得机电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在全国大中型煤矿企业、煤炭科研院所、煤炭专业院校从事瓦斯防治、煤矿机电技术研究、教学、管理、设计、评价等工作10年以上经历,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具备硕士学位或在业界取得重大科研、重要学术成果,具有业界专业权威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作为引进对象
1.因犯罪受到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黑涉恶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惩戒对象人员;
2.因违纪违规受到纪律处分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被调查的人员;
3.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未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使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用工方式、工作地点及工作内容
(一)用工方式:由镇雄县能源局统一管理和使用。
(二)工作地点:镇雄县能源局及辖区煤矿。
(三)工作内容:根据所聘岗位负责全县煤矿瓦斯治理、煤与瓦斯突出防治技术和煤矿机电技术业务指导。
五、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23日09:00至2022年9月27日18:00止。
2.报名及联系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将所需资料打包发送至邮箱626291141@qq.com(文件命名:姓名+专业+最高学历学位+应聘岗位,不以此形式命名发送的不予资格审查)。
联系人:梁莉,联系电话:13578014923;沙会,联系电话:13887106659
3.所需材料
(1)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近期免冠1寸蓝底电子照片;
(2)镇雄县能源局引进煤矿安全生产特殊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电子版)(见附件);
(3)可用作证明的其他自荐材料(近5年工作业绩、学术成果证明、获奖证书、聘用证书、任职文件、科技成果、论文、个人简历、工作情况证明材料等)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报名期限截止后,根据应聘人所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若出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报名资格,应聘人通过资格审查后,其报名信息不允许再作任何修改。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无论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资格条件不符的,一律取消资格。
(三)组织考试
根据引进人才专业情况,按照通风、采矿(煤)为瓦斯治理专业,矿井机电为一个专业,分别进行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通知进行笔试,未通过的不能进入笔试,不予通知。各专业引进人数原则上应与相应专业报名人数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
(2)笔试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待定。
(3)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以微信形式及能源局办公大楼外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2.面试
(1)按照各专业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引进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应聘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相应专业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面试。若达不到面试比例,则按实际笔试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从应聘人员政治素质、举止仪表、求职动机、语言表达、专业素养及现场处置能力等方面进行评分。总分100分,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
(3)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查验应聘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职称)证书及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如证件资料与报名时不相符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二位)。
(四)考察及体检
1.按照各专业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考察人数与招聘人数之间的比例为1:1确定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背景调查),考察(背景调查)主要从拟聘用人员的个人工作履历、基本信息、政治素养、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是否有违法乱纪行为或有其他不良记录等方面进行。
若出现专业综合成绩最后一名并列情况,按相应专业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若笔试分数仍相同,则结合学历、工作经验等择优确定考察人选。
2.考察(背景调查)合格的人选,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因考察(背景调查)、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人选放弃聘用,产生职位空缺的,可按照相应专业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进行考察(背景调查)及体检。
(五)拟聘用公示
考察(背景调查)及体检合格的作为拟聘用人员,对外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
1.拟聘用人自愿放弃聘用的;
2.联系不上拟聘用人本人的。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与镇雄县能源局签订3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不能胜任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办理备案。引进人才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由镇雄县能源局将有关材料报镇雄县人社局备案。
六、薪酬待遇
(一)试用期月薪1.5万元;试用期满,达到用人单位聘用要求,转入年薪制,年薪50万元;
(二)办理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等“四险一金”。
七、其他问题
(一)受聘人因工作绩效达不到用人单位要求,或个人原因确实难以胜任聘任岗位工作的,用人单位单方提前解除合同。
(二)受聘人具体工作目标任务在《劳动合同》中予以明确。
八、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必须确保报名填写信息真实准确。因填报信息不实、伪造报考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应聘人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后果由应聘人自行承担。
(二)应聘人应随时保持报名登记时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应聘人电话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应聘人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自行承担。
本公告由镇雄县能源局负责解释。
附件:镇雄县能源局引进煤矿安全生产特殊专业人才报名表(文末可以下载)
镇雄县能源局
2022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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