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鲁甸县蓝剑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项输送到鲁甸县公安局协助开展社会面巡逻防控、治安管理、应急处突工作,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通过资格审查、体能测试、体检、面试、政审等程序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及派遣岗位
1.招聘人数:23人;
2.派遣岗位:文屏派出所6人,砚池派出所11人,鲁甸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6人。(本次招聘仅限男性)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二)招聘年龄范围:限男性,年龄为18周岁至25周岁(含本数),有特殊技能证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至30周岁(含本数),由用人部门在《辅警报名登记表》中进行说明,由分管局领导审核,并明确签署意见;
(三)中国国籍,户籍不限;
(四)男性身高在165cm以上,身体健康,无色盲、无口吃;
(五)具有高中或相当于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部队复员退伍军人可放宽到初中学历,军龄可算工资);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七)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工作安排和管理。保守工作秘密,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八)具备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因公牺牲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和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在职公安民警配偶,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四、有下列情形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二)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三)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四)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六)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纹身等间歇性疾病,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七)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八)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九)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十)其他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不适合从事勤务辅警工作情形的。
五、公开招聘严格按照报名、体能测试及面试、体检、政审、办理录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者如实填写《公安局辅警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式两份,并贴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白底照片。
2.报名时除提交报名表一式两份和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白底照片8张外,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银行卡、学历证书、退伍证原件复印件一份以及证件照电子版本格式JPEG一张。
3.报名地点:鲁甸县政通路(环保局斜对面)鲁甸县蓝剑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拟招录人数等额安排在指定医院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不再补录。所有体检项目可进行复检一次,具备当场复检条件的项目,由本人口头提出申请,当场复检一次,其余项目可在体检结果出来后两天内,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安排复检一次。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政审
政审的重点是了解掌握报名人员有无违法犯罪记录,以及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政审贯穿整个招聘流程。
(四)体能测试和面试
1.体能测试:以招聘单位发布的通知为准。参照鲁甸县公安局巡特辅警招聘体能测试进行,体能测试合格的,进入面试;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2.面试:对求职动机、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及应变能力等进行面试。按面试成绩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
(五)录用
对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聘用,试用期3个月(由县公安局统一集训),实习期9个月,合格后办理相应的手续和购买相应社会保险;统一配发服装。
六、薪资待遇
试用期:发放基础工资1700元/月+工伤保险;
实习期:发放基础工资+绩效工资+文凭工资+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
实习期满考核合格,纳入层级化管理,购买五险一金。
七、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平、公正的,必须回避。
(二)整个招聘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督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不符合公开招聘条件,填报虚假信息,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出,即取消录用资格。
(三)县公安局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八、报名时间
2022年10月1日截止到2022年10月15日(其他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报名地点:鲁甸县政通路(环保局斜对面)鲁甸县蓝剑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0870-8120655(办公室)
13887125477(谢词然)
18287049290(徐主任)
监督电话:13887020899(祖警官)
鲁甸县公安局
2022年9月29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Beg0rRKlaus-y1m6K5yh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