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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红河州轨道交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公告

[日期:2022-10-14] 来源:红河人才网

2022年红河州轨道交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聘2人

报名时间:招聘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0月17日下午17:00截止

报名受理邮箱:673874651@qq.com。

转正后基本工资为3000元,工资构成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术职称津贴+绩效工资+工龄工资,公司为员工依法购买“五险一金”。


红河州轨道交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招聘公告

红河州轨道交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轨投公司)是2014年12月17日经红河州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本金1亿元。轨投公司主要对红河境内轨道交通项目进行投资和运营管理;对现代物流业、房地产开发、商业广告、物业管理进行投资经营管理。截止2022年9月末,公司资产总额17.7亿元。现为充实轨投公司人才队伍力量,推进人才优先战略,拟招聘副总经理1名、会计1名,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按需设岗、按岗选人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4.坚持专业对口、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任职资格条件

本次共招聘副总经理1名、会计1名,(详见附件1《招聘岗位明细表》)。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

4.身体健康,符合体检健康标准;

5.具备岗位需求的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聘用、聘任)合同;

3.近5年内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公务员聘用、事业单位招聘纪律行为;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本人及直系亲属被列为失信被执行的人员;

6.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应聘人员应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四)任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招聘岗位明细表》。

三、招聘实施步骤

本次招聘按如下流程进行: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面试)→体检→政审→录用公示→递补→办理聘用。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通过红河人才网发布招聘公告,招聘相关公告信息以红河人才网发布为准。

(二)报名

1.报名时间:招聘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0月17日下午17:00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受理邮箱:673874651@qq.com。

3.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及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4.应聘人员报名需提供:《报名登记表》(需个人签字)、最近半年个人5分彩色证件照、应聘诚信承诺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学术(科研、工作)成果及获奖励荣誉证书,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从业经历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扫描件。

我单位保证应聘资料不外泄,对应聘者个人的信息进行保密,报名资料概不退还。

(三)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由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个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用人单位在招聘录用任何环节,一经发现提交虚假材料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考核

副总经理岗、会计岗只进行一轮面试,总分为100分,针对个人专业能力进行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相关岗位的专业实操能力、实际处理问题能力等。面试70分及以上为合格候选人,根据合格候选人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

四、体检和政审考察

按照岗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及考察工作由招录单位组织实施。

(一)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人员需到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将进入政审考察环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对考察对象进行政审考察,重点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五、公示和聘任

(一)公示

1.对拟聘用人员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报考岗位,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公司将对应聘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招聘领导小组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二)聘用

1.按照不得兼职的原则,已签署聘用工合同且仍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必须在正式报到之前,将原单位解除合同的相关证明提交至轨投公司,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通知下发后,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3.聘任人员与轨投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后,需在公司本部及各参股公司间服从统一分配。

六、递补

招聘过程中,因个人弃权(需签订附件5:自愿放弃岗位承诺书)或体检、政审、公示等不合格所出现的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顺延递补1次。

七、薪酬福利待遇

拟聘人员试用三个月,工资2500元,转正后按公司现行薪酬标准执行,转正后基本工资为3000元,工资构成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术职称津贴+绩效工资+工龄工资,公司为员工依法购买“五险一金”。聘期中,所聘任人员不得在公司之外兼任其他职务、任务并领取报酬(公司统一分配或委派的除外),一经发现,按公司规章制度执行。

八、相关纪律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依照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应聘资格、不予聘任或解除聘任合同处理。

(二)招聘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欢迎社会各界对招聘程序及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行为进行监督。

九、其他

(一)应聘期间注意疫情防控,具体防控要求详见附件4。

(二)本次招聘将采取全程公示公告,请应聘人员留意红河人才网公示公告。

(三)对本次招聘中各环节的公示公告有异议者,可在3个自然日内向公司纪检监督部门提出。

(四)报考人员需要服从轨投公司对岗位及工作地点的安排

十、招聘咨询

地 址:红河州蒙自市凤凰路6号401室

联 系 人:苏老师、覃老师、代老师

联系电话:13988099309、13769356115

监督电话:15987195150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红河州轨道交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所有。

附件1.招聘岗位明细表.docx

附件2.红河州轨道交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红河州轨道交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应聘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4.应聘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docx

附件5.自愿放弃岗位承诺书.docx

红河州轨道交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0月14日

招聘岗位明细表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学历 专业 任职资格条件 考核方式
副总经理

 

1

 

专科及以上学历

 

不限

 

1.5年以上城市轻轨、地铁、铁路方面工作经验,熟悉PPP业务模式;

 

2.年龄不超过45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熟悉国家铁路、城市轨道相关政策、熟悉企业轨道建设相关流程、熟悉城市轨道相关法规;较强的企业管理、风险控制能力;

 

4.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表达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事业心强,有较强的抗压能力及工作责任心;具备良好的应急能力,能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面试

 

会计

 

1

 

专科及以上学历

 

会计学专业

 

1.3年及以上财务工作经验;

 

2.年龄不超过30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熟悉会计、审计、税务、财务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熟练掌握财务管理相关软件;熟悉日常财务核算、税务申报、资金管理;

 

4.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熟练操作word、excel等软件;吃苦耐劳、服从公司统一调配,具备财务分析能力,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表达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事业心强,有较强的抗压能力及工作责任心;

 

5.同等条件下,具有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国有企业应聘岗位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面试

 

合计 2人

来源:https://www.hhzrc.cn/Article/Index/Index/show/id/1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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