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卫生局关于2014年补招一名特岗全科医生的公告
根据《文山州2014年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拟面向国内公开招聘特岗全科医生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请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作好宣传工作。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砚山县阿基卫生院特岗全科医生1名。
二、招聘范围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符合条件的公民均可报名参加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3.身体健康,乐于奉献,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专业、技能条件。
5.18-40周岁。
(二)资格条件
特岗全科医生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3.具有执业医师或者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过培训后,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三)下列情形不得参加招聘
1.文山州内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聘期内,特岗全科医生薪酬待遇标准为平均每人每年6万元(含符合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缴费),其中:执业医师不低于每人每年6万元,执业助理医师不低于每人每年5万元。特岗全科医生待遇经费划拨各县(市)人民医院,按月考核发放。
五、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方式招聘,结合成绩,按笔试分数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确定人选进入下一程序。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临床技能、病案分析、临床实践能力等。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11月27日—12月5日)。采取现场报名和审核的方式。现场报名人员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到砚山县卫生局人事股报名和审核。
联系人:梁静联系电话:0876-3131009
(二)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地点砚山县卫生局。
(三)成绩和拟聘人员公示。在砚山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砚山县卫生局站点进行公示。
(四)签订合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砚山县卫生局组织县人民医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特岗全科医生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七、纪律要求和有关规定
(一)在招聘工作过程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名、资格复审、笔试、签订合同、岗位培训及其它事项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由于应聘人员电话不通、通讯号码更换而未通知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报名或在考试中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解除合同,予以清退;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如笔试人员分数相同,则按以下顺序优先确定人选:执业医师比执业助理医师具有优先权,学历高者比学历低者具有优先权。
八、组织领导
(一)招聘工作由砚山县卫生局纪委全程监督和指导,接受社会的监督。举报电话:0876—3120608。
(二)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实行回避。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相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本公告由砚山县卫生局负责相关政策解释(联系电话:0876—3131009)。
特此公告
砚山县卫生局
201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