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提前招聘编制内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用人机制,吸引优秀人才,助推玉溪市妇幼保健院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招聘相关规定和引进人才相关政策和要求,经研究,面向2023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提前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1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情况简介
玉溪市妇幼保健院(玉溪市计划生育和药具管理中心、玉溪市妇产医院)是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06年被云南省卫生厅批准成立“云南省产前诊断玉溪分中心”;2011年被云南省卫生厅批准设立为“云南省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分中心”,2017年医院遗传中心与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组建“优生遗传诊断合作实验室”,是云南省2017年国家卫健委向社会公示的除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外唯一1家有资质许可开展遗传咨询、医学影像、生化免疫、细胞遗传和分子遗传项目的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机构;2018年医院被云南省卫生计生委确定为“云南省出生缺陷(遗传代谢病)救助项目实施单位”和“云南省苯丙酮尿症省级救治医院”。
(二)单位详细信息
单位名称:玉溪市妇幼保健院(玉溪市计划生育和药具管理中心、玉溪市妇产医院)
医院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玉兴路33号
联系电话:0877-2023685
联系人:卢老师
邮箱:1727350721@qq.com
二、基本条件及岗位设置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为医学献身的精神;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4.身心健康,具备招聘岗位工作能力,能吃苦耐劳;
5.具有团队精神,积极进取,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书写能力;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7.年龄:2023年毕业生,要求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放宽至45岁。此次招聘凡涉及时间计算的,以2023年12月31日为准;
8.无按规定不得聘用的情况;
9.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报名开始时属现役军人、在读非2023年毕业生、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②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③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被开除公职、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④报名开始时,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编制内就业协议且未解除协议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
1.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 |
人数 |
专业 |
证书要求 |
学历 |
医学遗传 检验岗位 |
1 |
细胞遗传学、分子遗传学或临床检验诊断学专业 |
毕业证、学位证、英语CET-6 |
2023年毕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备注:所学学科专业名称与岗位所列不一致,但与岗位所需要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2.招聘方式:采用应聘者报名招聘的方式进行。
三、应聘者报名招聘及流程
(一)招聘流程
1.发布招聘公告和宣传招聘信息
在玉溪人才网(http://www.yxrc.cn)、玉溪市妇幼保健院公众号上发布招聘公告。参加省卫健委组织的赴省内外医学院校招聘会、云南省人才交流会,宣传招聘信息,收集考生信息。
2.报名
提前招聘工作拟安排在2023年2月进行,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月31日可报名,2月底完成人员招聘工作,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后续招聘环节的相关事宜通知在玉溪人才网(http://www.yxrc.cn)上发布。
报名时采用邮箱投递资料的报名方式。需填写《玉溪市妇幼保健院应聘人员报名表》、《玉溪市妇幼保健院应聘人员信息采集表》,同时提供毕业生基本信息的简历、身份证、学生证、各类获奖证书、专业资格证书、毕业生在校学习成绩证明、毕业生所属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各类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报名人员将相关材料发送至医院人事科邮箱1727350721@qq.com。
3.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信息及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凡考生不按要求及时提供所需信息和材料,或因考生本人未接未回电话或电话不畅通等原因导致信息无法落实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复审贯穿整个招聘和聘用环节,任何时候发现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相符、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证明的,不予聘用,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除聘用关系。
4.考试考核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综合面试。在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及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监督指导下,由玉溪市妇幼保健院组织实施,接受玉溪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监督。
采取综合能力考核+专业知识技能考核的形式进行考核。测试满分100分,设置分数合格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单项否决)。
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同一岗位分数相同的,采取加试考核方式,以加试的成绩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
5.体检
招聘单位组织拟聘用人员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的相关规定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首次体检不合格的在规定时间内可到上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需要递补,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签订就业协议
体检合格者,医院与其签订就业协议,约定报到时间、聘用条件及违约承担责任。凡无合理的理由不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并按违约处理;报到时不能按毕业生就业协议要求提供材料(毕业证、学位证、完整人事档案资料及就业报到证等)的不予聘用,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违反就业协议不能到岗的,按违约协议办理解约手续。
7.考察
考生按就业协议约定时间报到,并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个人档案、就业报到证,届时验原件收复印件,按事业单位聘用要求查验相关材料和证书。
由人事科、党建办组成考察小组,按国家档案审核相关规定,审阅个人档案进行考察,要求档案资料完整规范,且无视为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情况,无视为事业单位不能聘用的情况。主要考察考生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征信情况、犯罪记录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是否符合聘用条件,是否存在不予聘用情况,并填写《事业单位考察表》,经市卫健委审核合格。
8.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在玉溪市人才网(http://www.yxrc.cn)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若收到投诉、举报或异议,由纪检部门和考察小组联合进行调查核实,若存在视为不合格的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9.聘用
公示期满,期间未收到任何投诉、举报及异议,按事业单位招聘流程办理聘用手续。
四、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二)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四)严格按公开招聘相关规定执行回避制度。
(五)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招聘工作。
(六)自觉接受主管部门和公众的监督,接受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组监督。
(七)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和聘用过程。
五、工资待遇
(一)试用期:1年。
(二)工作要求:按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三)待遇:根据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六、其它
报名后请报名人员保持通信设备畅通,如因报名信息有误或通信设备原因,导致本次招聘联系不上考生,视为本人放弃。
玉溪市妇幼保健院
2022年12月2日
来源:https://www.yxrc.cn/yxrc/article.g?m=detailRc&p_id=23570351&cateid=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