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人才服务中心招聘公益性岗位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红河州人社局本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道德品行端正,诚实守信,责任心强,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40至50周岁,女性;
(三)初中以上学历;
(四)红河州内城镇户口(须提供户口册);
(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享受城镇居民低保(须提供低保证);
2.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须提供残疾证);
3.需持就业创业证;
4.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
二、岗位职责
(一)负责红河州人才公寓值守等服务工作;
(二)值守时间:晚19:00至01:00、早07:00至09:00;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参聘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行政拘留的;
(二)曾受党纪处分或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
四、薪酬待遇
试用期1个月,转正后拟聘公益性岗位的人员聘用期间工资待遇按照公益性岗位有关规定执行,工资1750元/月,单位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其缴纳五险,本人承担个人缴纳部分。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2年12月9日至12月20日。
(二)报名方式:报名人员下载填写公益性岗位报名表,并将所需材料拍成照片在报名时间内统一发到邮箱:hhzrcsc@163.com,或将相关材料交红河州人才服务中心4号窗口。
(三)报名所需材料:1.红河州人才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报名表1份;2.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六、招聘程序及办法
根据相关规定,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络报名、资格审查、通知面试、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参照事业人员招聘体检标准,费用由报名者自理。
七、相关纪律
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依照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体检或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0873-3734501
报名地址:红河州蒙自市振兴路政务服务大楼一楼(红河州人才服务中心)
红河州人才服务中心
2022年12月9日
来源:https://www.hhzrc.cn/Article/Index/Index/show/id/11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