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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红河州妇幼保健院编外合同制人员招聘公告

[日期:2022-12-18] 来源:红河州妇幼保健院公众号

红河州妇幼保健院

(红河州妇女儿童医院)

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因红河州妇幼保健院绿洲院区搬迁在即,为吸纳人才,根据红河州妇幼保健院各科室用人需求,经医院研究决定,秉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放射科医师

(岗位代码:01)

1.招聘人数:2人;

2.年龄:40周岁以下;

3.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4.学位要求:不限

5.专业要求:医学影像学;

6.其他条件: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研究生或具备规培证者优先。

(二)放射科技师

(岗位代码:02)

1.招聘人数:3人;

2.年龄:30周岁以下;

3.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4.学位要求:学士学位及以上;

5.专业要求:医学影像技术;

6.其他条件:具备放射医学技术初级资格证,研究生或具有CT、MRI大型医用设备上岗证者优先。

(三)眼科医师

(岗位代码:03)

1.招聘人数:2人;

2.年龄:30周岁以下;

3.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4.学位要求:学士学位及以上;

5.专业要求:临床医学、眼科学;

6.其他条件: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范围为眼科或未注册,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耳鼻喉科医师

(岗位代码:04)

1.招聘人数:2人;

2.年龄:30周岁以下;

3.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4.学位要求:学士学位及以上;

5.专业要求:临床医学、耳鼻喉科学;

6.其他条件: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范围为眼耳鼻喉科或未注册,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五)病理医师

(岗位代码:05)

1.招聘人数:1人;

2.年龄:30周岁以下;

3.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4.学位要求:学士学位及以上;

5.专业要求:临床医学、临床病理学;

6.其他条件: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范围为病理专业或未注册,有病理诊断工作经历和病理诊断中级职称证者优先。

(六)病理技师

(岗位代码:06)

1.招聘人数:2人;

2.年龄:30周岁以下;

3.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4.学位要求:学士学位及以上;

5.专业要求:医学检验技术;

6.其他条件:有病理制片经验和有免疫组化技术操作证优先。

(七)超声医师

(岗位代码:07)

1.招聘人数:3人;

2.年龄:30周岁以下;

3.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4.学位要求:学士学位及以上;

5.专业要求: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诊断;

6.其他条件: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研究生学历或有超声科诊断医师工作经验优先。

(八)执业医师

(岗位代码:08)

1.招聘人数:数名;

2.年龄:40周岁以下;

3.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

4.学位要求:不限;

5.专业要求:临床医学相关专业;

6.其他条件: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九)耳鼻喉科医生助理

(岗位代码:09)

1.招聘人数:1人;

2.年龄:30周岁以下;

3.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4.学位要求:学士学位及以上;

5.专业要求:临床医学、耳鼻喉科学;

6.其他条件: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十)体检科医生助理

(岗位代码:10)

1.招聘人数:1人;

2.年龄:30周岁以下;

3.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4.学位要求:学士学位及以上;

5.专业要求:临床医学;

6.其他条件: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十一)孕产保健部医生助理

(岗位代码:11)

1.招聘人数:4人;

2.年龄:30周岁以下;

3.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4.学位要求:学士学位及以上;

5.专业要求:临床医学;

6.其他条件: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十二)医生助理

(岗位代码:12)

1.招聘人数:数名;

2.年龄:30周岁以下;

3.学历学位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专业要求:临床医学;

5.其他条件:具备本科学历,有工作经验的者优先。

(十三)检验技师7名

(岗位代码:13)

1.招聘人数:7人;

2.年龄:30周岁以下;

3.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4.学位要求:学士学位及以上;

5.专业要求: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临床检验诊断学;

6.其他条件: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十四)中药师

(岗位代码:14)

1.招聘人数:1人;

2.年龄:30周岁以下;

3.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4.学位要求:学士学位及以上;

5.专业要求:药学、中药学;

6.其他条件:具备中药师资格证,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十五)护理人员

(岗位代码:15)

1.招聘人数:数名;

2.年龄:30周岁以下

3.学历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4.学位要求:不限;

5.专业要求:护理学

6.其他条件:具备护士资格证,本科学历优先,有工作经验者优先。(该岗位常年招聘)

(十六)网络安全人员

(岗位代码:16)

1.招聘人数:1人;

2.年龄:28周岁以下;

3.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一本院校);

4.学位要求:学士学位及以上;

5.专业要求:网络与信息安全;

6.其他条件:985、211优先,有专业证书优先,有工作经验者年龄可放宽到35岁。

(十七)信息工程人员

(岗位代码:17)

1.招聘人数:1人;

2.年龄:28周岁以下;

3.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一本院校);

4.学位要求:学士学位及以上;

5.专业要求:软件工程、计算机应用软件、医学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应用技术;

6.其他条件:985、211毕业优先,有JAVE/NET/PHP的编程能力,有专业证书优先,有工作经验者年龄可放宽到35岁。

(十八)医学装备维护人员

(岗位代码:18)

1.招聘人数:1人;

2.年龄:30周岁以下

3.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4.学位要求:学士学位及以上;

5.专业要求:生物医学工程;

6.优先条件:985、211优先,有专业证书优先,有工作经验者年龄可放宽到35岁。

(十九)一级厨师

(岗位代码:19)

1.招聘人数:1人;

2.年龄:40周岁以下;

3.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

4.学位要求:不限;

5.专业要求:不限;

6.其他条件:具备健康证、厨师证(中式烹饪师中级\四级以上)、中(西)式面点师中级/四级(含四级);有2年以上月子中心厨师工作经验,能够独立完成月子餐烹饪工作者优先,连续从事本职业7年以上,年龄、学历可适当放宽。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岗位规定的年龄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或处分期未满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报名程序及相关事宜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2.报名要求: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件压缩打包命名为报考岗位代码招聘岗位+姓名(例:01放射科医师+王某,扫描件需原件通过扫描仪扫描,不允许手机拍照上传)发到邮箱zfyrsk@qq.com。不按规定形式投递或报名资料不齐全者,视为无效报名。受理报名后,红河州妇幼保健院根据应聘者的基本情况与招聘岗位是否相符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岗位条件的,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应聘者进入下一环节。

3.通讯地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朝阳路中段淡水西路南巷红河州妇幼保健院行政办公楼二楼人事科;

4.联系人及方式:余老师;0873-3980051;14708730073;

5.报名时间:自2022年12月17日起,长期接受报名,直至招满为止。

(二)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基本情况、联系方式、教育经历、工作经历);

3.毕业证、学位证书;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

5.学历认证报告;

6.资格证、执业证

7.个人征信报告;

8.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与应聘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在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报考人员务必提供有效的通讯方式,以便与本人联络,因通讯不畅联系不上,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核

1.符合报名条件者,经院人事科审查报名资料,以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需带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个人征信报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医院人事科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入相应岗位进行跟班考核。

2.跟班考核是对新入职人员进行的岗位考核期,主要测试考生的学习能力、各项综合素质及专业技术能力,考核成绩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考生考试成绩低于80分,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跟班考核期为30天,不建立劳动关系,食宿需自理。

3.跟班考核结束后进入面试,面试通过后在院内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拟录用,到人事科办理签订劳动合同手续。

四、福利待遇

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人员录用后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执行;信息科岗位考核优秀的,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执行;其他岗位工资执行医院合同制人员基本工资。其他福利待遇:科室绩效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食堂餐补、工会福利、培训进修、职业规划、年度健康体检。

五、重要提示

(一)因报考人员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二)疫情期间,身体不适人员可申请延期参加跟班考核。

(三)本公告及其他具体事宜由红河州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红河州妇幼保健院

红河州妇女儿童医院

2022年12月18日

附件:红河州妇幼保健院编外合同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hev0ZmNlqQxk-__s7gfp6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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