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坝镇人民政府2023年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规定》,帮助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根据工作需要,场坝镇人民政府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4名,办理后勤保障、计算机网络运行及维护等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人员:
(一)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二)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
(三)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四)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五)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六)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七)户籍限制场坝镇户籍。
二、岗位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服从组织分配,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听从命令、服从指挥。
(三)思想端正,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能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的优先。
三、招聘原则和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统一组织招聘。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5日至2021年12月25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场坝镇人民政府1楼劳动保障所,联系电话:15969032353 15925095123
3.报名时所需材料: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就业创业证》原件、近期二寸免冠照片2张、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残疾证、低保证、大学毕业证)。个人所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4.资格审查:由场坝镇人民政府劳动保障办公室负责,严格按照应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方能进入下一步程序。
(二)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3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三)聘用管理
1.聘用人员与单位签订《镇雄县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书》,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人员,予以解除协议。协议期满后,不再续签。
2.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如不能胜任岗位,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予以解除聘用协议。
3.聘用期间的管理和考核。每年对聘用人员工作业绩、遵章守纪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协议,一律不予以续聘。
四、工资待遇
(一)工资待遇:1180元/月。
(二)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事假、病假等福利待遇。
五、工作地点:场坝集镇及各村。
六、组织实施及监督
招聘工作由场坝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为保证招聘工作公正公平,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870-3872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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