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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中共镇雄县委宣传部招聘公告

[日期:2022-12-26] 来源:镇雄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公众号

镇雄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受中共镇雄县委宣传部委托,我公司全权负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广播电视局劳务派遣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广播电视发射台工作人员3名。

二、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择优聘用。

三、招聘人员性质和岗位职责

本次招聘的人员属劳务派遣人员,不纳入正式编制,主要从事广播电视发射台日常值班值守及设备设施管理维护工作。

四、用工方式及工作地点

(一)用工方式:聘用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由我公司依法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

(二)工作地点:镇雄县广播电视发射台。

五、薪酬待遇

1.试用期(3个月)工资为3000元/人/月,试用期满正式获聘人员工资待遇约为4000元/人/月,包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2.绩效工资400元/人/月(根据年终考核结果年终一次性发放:合格400元/人/月,不合格不予发放)。

3.享受春节、中秋等工会会员福利待遇,纳入县委宣传部干部职工健康体检范围参与体检。

4.聘用期内,受县委宣传部安排因公出差所产生的费用,由县委宣传部参照在职职工标准报销。

5.服务期满2年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的,合同期满优先续聘。

六、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备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的精神,热爱广播电视工作,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广播电视工程、电气自动化、电子信息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及相关专业,有从事广播电视运维经验者或电器维修经验者优先;

5.户籍不限,年龄在40周岁以下;

6.限男性。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以及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者被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未解除劳动关系的,或者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七、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6日至2022年12月30日18:00。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将报名所需资料打包发送至邮箱2712999201@qq.com(文件命名:姓名+镇雄县委宣传部,不以此形式命名发送的不予资格审查)。

联系人:赵老师15987916674

杨老师15287079197

周老师15900287736

3.所需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户口簿(户主页、个人户口页)扫描件;

(2)近期免冠1寸蓝底电子照片;

(3)报名表(电子表格,无需打印填写),详见附件;

(4)录制一分钟自我介绍小视频;

(5)所有可用作证明的其他自荐材料(如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报名期限截止后,由本公司根据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若出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报名资格,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其报名信息不再允许作任何修改。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

本次招聘不组织笔试考试,只进行面试。根据报名情况、资格审查情况,结合岗位需要,综合分析学历、专业、经历等情况,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地点将以短信、邮件或电话方式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者不予通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面试视为主动放弃。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前3名进入体检。由本公司安排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如本人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本公司将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进入体检人员。

(五)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镇雄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及公司一楼大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与我公司签订2年的书面劳动合同,派遣至镇雄县委宣传部工作,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平公正的,必须回避。

(二)整个公开招聘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并接受广大考生、社会各界的监督。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不符合公开招聘条件,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出,即取消聘用资格;发现以上两种情形,已签订劳动合同的,按相关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以上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聘用过程中,聘用人员不遵守有关工作纪律、保密纪律等要求,造成严重影响的,除解除劳动合同外,根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九、疫情防控要求

为做好招聘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所有考生及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报考人员若出现卫生防疫部门认为不宜参加招聘情形的,即终止本次招聘后续环节,后果由本人承担。  

本公告由镇雄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

镇雄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招聘人员报名表

镇雄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2月26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TCj09lsS0A7VhQnRzm1-z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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