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缓解事业单位人才紧缺问题,规范进人渠道,根据《红河州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引进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考录原则,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略)
二、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一)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招聘学校范围为省内外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其以上学历,二本以上校本部的毕业生,且学习成绩平均达良好以上,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本科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博士学历的年龄为40周岁以下。
(二)本科毕业继续攻读研究生的(学习经历不间断)考生,招聘时若研究生条件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合,可按考生的本科条件且视为2015年度应届毕业生来招聘引进。
(三)具备招聘岗位其它所需的条件,详见《蒙自市2015年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
(二)热爱红河发展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立志本专业的发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四、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紧缺人才招聘引进由用人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市人社局、市人大、市政协工作人员组成招聘引进工作组,采取直接到省内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通过考试考核的方式招聘引进紧缺人才。
(二)紧缺人才招聘引进考官从红河州专业素质考试考官库中,在人大、政协等监督机关的监督下,在到院校招聘引进前随机差额抽签产生。考官职责参照《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素质考试工作规程(试行)》第四部分“考官产生规程及职责”相关内容执行。
(三)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生按以下要求提供自荐资料,考核组根据考生的自荐资料审核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
考生须提供的主要材料:
1.2015年毕业生证明(学校证明需说明姓名、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等,并盖有学院或学生处公章)。
2.个人推荐表、本人身份证、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证明及奖学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
3.本人在大学就读期间的学习成果、专业作品及其获奖情况的证明材料。
4.岗位要求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四)参加综合考核和笔试人数不受比例限制。
(五)考试命题。每个岗位命制3套备选题本,考试前随机抽取1套题本作为该场考试题本。
(六)进入面试、课堂教学人员确定。经过综合考核或笔试,一岗一人的岗位按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课堂教学人员;一岗多人的岗位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课堂教学人员。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实际参加综合考核或笔试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课堂教学。
(七)考试考核由人大、政协全程监督。
(八)紧缺人才招聘工作,严格按《红河州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引进实施办法(试行)》认真执行。
五、招聘时间、地点及考核方式、内容
(一)蒙自市教育系统招聘时间、地点及考核方式、内容
招聘时间、地点:
1.蒙自市第一高级中学:2014年12月15日至31日,陕西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广西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具体各个院校招聘时间由学校公布。
2.云南师范大学附属蒙自中学:2014年12月15日至31日,云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具体各个院校招聘时间由学校公布。
3.蒙自市职业高级中学:2014年12月17日至18日,昆明理工大学,2014年12月19日,云南财经大学。
4.蒙自市第二中学、蒙自市第三中学:2014年12月18日,云南师范大学。
5. 蒙自市第二小学:2014年12月18日至19日,云南师范大学。
考核方式、内容:
1.考核考官由3名专业考官组成。
2.综合考核,考核组根据报名考生提交的材料,结合其政治思想素质、学业成绩、综合能力等进行考核,占40分。
3.课堂教学考核,考试题本为蒙自市中小学现行使用的教材(人民教育出版社,小学科学为科学教育出版社,初中体育为中考测试项目内容及所学足球或篮球专业课程),考生在指定的教材中,抽取1课作为考试题本,展示课堂教学能力,占60分,时间为20分钟;蒙自市职业高级中学此项内容为专业知识考核,题本为各招聘专业所学的专业知识,考生采用口答、笔试方式展示专业知识或进行实际操作,占60分,时间为25分钟。
4.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分为100分。计算办法:总成绩=综合考核成绩+课堂教学考核成绩(或专业知识考核成绩)。
5.总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根据总成绩从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
(二)蒙自市卫生系统(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招聘时间、地点及考核方式、内容
招聘时间:2014年12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进行报名和综合考核;2014年12月25日进行面试。
地点:云南省中医学院白塔校区(昆明市白塔路88号)。
考核方式、内容:
1.考核考官由3名专业考官组成。
2.综合考核,考核组根据报名考生提供的材料,结合其政治思想素质、学业成绩、综合能力等进行考核,占30分。
3.面试,考核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医学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三方面内容,占70分,时间为15分钟。
4.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分为100分。计算办法:总成绩=综合考核成绩+面试成绩。
5.总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根据总成绩从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
(三)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时间、地点及考核方式、内容
招聘时间、地点:
2014年12月22日,昆明理工大学(呈贡校区)。
考核方式、内容:
1.考核考官由2名专业考官、1名综合考官3人组成。
2.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60%,考核内容为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时间为90分钟。
3.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40%,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时间为15分钟。
4.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分为100分。计算办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5.总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根据总成绩从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
(四)蒙自市雨过铺镇人民政府招聘时间、地点及考核方式、内容
招聘时间、地点:12月23日上午9:00至12:00报名,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处,笔试、面试时间报名时通知。
考核方式、内容:
1.考核考官由2名专业考官、1名综合考官3人组成。
2.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60%,考核内容为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时间为90分钟。
3.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40%,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时间为15分钟。
4.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分为100分。计算办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5.总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根据总成绩从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
六、成绩公示
经考试(考核)后,对考生成绩进行公布,并统一在红河人才网上公示。
七、录用和管理办法
(一)拟聘人员确定后,由蒙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或登记证、教师资格证(岗位未要求的不提供)、学历认真报告资和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原件,资格复审通过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考核(政审)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
(二)对体检、考核(政审)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未接到不良反映的,报红河州人社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三)录用后按红政发〔2005〕40号文件进行管理。
(四)新录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录用后,不按时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六)凡以公告、电话、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进行体检及其它事项时,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考录资格,责任自负。
八、纪律
(一)根据原国家人事部第六号令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实行回避制度。
1.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招聘引进紧缺人才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有关纪律规定,杜绝弄虚造假。若发现影响公平、公正,违纪违规行为的,可直接向当地纪委、人大反映,也可向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二)本简章由蒙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蒙自市教育局、蒙自市卫生局、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蒙自市雨过铺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蒙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873—3722584。
蒙自市教育局联系电话:0873—3856911。
蒙自市卫生局联系电话:0873—3724873。
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873—3812050。
蒙自市雨过铺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873—3800095。
蒙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