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人民医院招聘通告
因工作需要,砚山县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及院校招聘编外合同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医学影像:10人(同工同酬待遇)
(二)麻醉学:10人(同工同酬待遇)
(三)临床医学:50人(同工同酬待遇)
二、招聘范围
凡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应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和所需的专业或其他资格;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及以后出生)。
(二)具体条件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升本除外),2020年及以后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有相关工作经验、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证者或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优先。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安排
1.报名时间:自通告之日起至2023年3月22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现场报名地点砚山县人民医院人事科(门诊六楼)。
3.联系电话:人事科王老师0876-3138968
4.报名需提交的材料:填写《砚山县人民医院招聘报名表》,连同个人简历1份(含在校成绩)、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小一寸照片或具备报考岗位的相关执业资格证复印件或成绩证明原件各一份打包(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报考岗位+姓名)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报名邮箱(490373796@qq.com);2023年应届毕业生科凭学校就业推荐表报名。待办理聘用手续时复核毕业证、学位证,届时不能出示原件或复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医院将实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初审合格者,通知参加面试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报考人员所提交报名材料的原件在招聘过程中复审,一经发现弄虚造假,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后续招聘资格。
(三)招聘方式: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总分为100分,面试考核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各岗位参加面试考核人员面试考核成绩须达到8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后续招聘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专业技能考核等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签订就业协议
面试考核结束后,从面试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依次确定进入拟录用,由医院与本人签订《就业协议书》。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拟录用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在本院进行健康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过程。
2.考察。考察时间2个月,由医院对拟聘用人员的人事(学籍)档案、诚信档案及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调阅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递补
1.报考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七)聘用
经资格复审、面试、考核、体检合格、考察合格的人员通过医院党委会议后,将在砚山县人民医院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进入聘用流程。
五、待遇
按照《砚山县人民医院编制外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附件1.2023年砚山县人民医院自主招聘编制外同工同酬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点击查看大图)
附件2:2023年砚山县人民医院自主招聘编制外合同工(同工同酬)报名表
砚山县人民医院
2023年2月10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Ivx0Hy3c9HurabtIrOUjW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