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川县宝华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公开招聘警务安全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本公司现招聘警务安全辅助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NO.1
招聘原则及人数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考核,择优录取。本次招聘辅助人员12名,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之比不得低于2: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调整拟聘用岗位人数,拟招聘岗位之间聘用人数不调剂使用。
NO.2
招聘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3.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设置及条件
1.本县生源或户口,年龄在30周岁以下(退伍军人可放宽至35周岁)。
2.政务辅助人员4名,男女不限,本科以上学历,法学、汉语言文学、计算机网络管理、新闻与传播等专业。
3.警务辅助人员8名(女性3名、男性5名),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退伍军人学历要求为高中或中专以上),具备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具备岗位所需专业体能、技能;
4.警务辅助人员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体重不低于50千克;女性身高不低于157厘米,体重不低于45千克;
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口齿清楚,听力正常,无残疾、无色盲、面部和手臂着短袖服装裸露部分无纹身,颈部以上无明显疤痕,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疾病,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9(无明显视功能损害或眼病);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受到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
3.有吸毒史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未满5年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安全辅助岗位的情形。
NO.3
报名时间、地点、所需材料
(一)报名时间:2023年2月16日至2月22日。
(二)报名地点:剑川县宝华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剑川县金华镇剑阳街东双龙巷交通局往北100米)。
(三)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半寸免冠照3张;
3.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退伍军人须提交军人退役证明,在部队受过表彰奖励的,需提交奖励证书原件、复印件;
5.根据具体岗位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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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认。
(二)综合测试
采取笔试、体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综合测试结果,按各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并组织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四)政审
按照体检合格人员等额确定政审对象,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依次递补。
(五)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3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核查不影响招聘的,签署用工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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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报酬与社会保险
每月收入待遇3950.00元(含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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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纪律
凡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到、考试、体检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及后续招聘程序,问题严重者将追究责任。
符合招聘条件,有意报名者,详情可在报名期间到剑川县宝华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咨询。
特此公告
联系人:
罗女士 联系电话:13577287215
赵女士 联系电话:13529643908
办公室 联系电话:
0872-452205
剑川县宝华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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