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山镇关于选聘村(社区)社会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基层民政服务能力,优化村(社区)社会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基层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经药山镇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一批村(社区)社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村(社区)社会工作人员岗位。
二、工资待遇
根据所聘用的岗位补贴待遇确定(不低于3000元/月),薪酬由基础工资+绩效工资组成,绩效工资依据半年或一年考核情况发放,且由县级社工协会统一购买社会保险。
上岗后工作优秀且符合任职条件的优先作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副书记、副主任人选考察使用。
三、选聘条件
(一)具有巧家县户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三农”工作,具有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具备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取得高中/中专及以上毕业证书,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办公软件;
(五)年龄为18至40周岁;
(六)熟悉药山镇村情民况,持证社工、获得社会工作服务证者、退役军人等人员优先选聘。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接受报名:
(一)政治上的“两面人”;
(二)有犯罪前科或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的;
(三)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的;
(四)组织、实施或参与邪教和非法宗教的;
(五)涉黄涉赌涉毒受到处理的;
(六)受党纪政务处分按规定不能任职和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七)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列入行贿人员名单的;
(八)长期无理上访或组织、煽动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九)违反社会公德、违规大操大办宴席、违反殡葬改革政策的;
(十)存在非法占地、私搭乱建等行为未整改的;
(十一)患有严重疾病无法正常履职的;
(十二)曾被开除公职的(含村、社区干部);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1日至2月26日,8:30—11:3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2.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
(1)报名地点:药山镇党建办。
(2)报名所需资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社会工作服务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药山镇村(社区)社会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1份(报名现场发放);近期免冠彩色小一寸照片1张。
网络报名:
报名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附件《药山镇村(社区)社会工作人员报名表》,并将报名表、身份证、社会工作服务证、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发送至邮箱2301011457@qq.com。
联 系 人:朱东
联系电话:17842430026
(二)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面试实行百分制,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和农村工作基础知识。按照笔试成绩1:3进入面试,总成绩以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如出现总成绩同分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如出现笔试、面试均同分的,由面试考务组现场加试。
(三)资格政审
1.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选聘岗位1:1比例,经药山镇党委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2. 拟聘用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社会工作服务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张,个人征信报告。
3. 药山镇党委将征求纪委监委、政法、司法、信访、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意见,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 因资格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录用
1. 考试完成后,成绩在药山镇微信公众号(巧家药山)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药山镇党委将根据考核成绩和村(社区)干部现状及实际情况,选派到相应村(社区)工作,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的工作安排,并完善相关任职手续。
2.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3. 试用期考核工作由药山镇党建办负责组织实施,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注意事项
1. 所提供的报名证明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 本次招聘工作在药山镇纪委的全程监督指导下进行,如发现违规违纪现象,可向药山镇纪委、药山镇党建办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0870—7442016。
未尽事宜,由药山镇党建办负责解释。
附件:
中共药山镇委员会
2023年2月20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dZY0NcqzQ-W9gf2z90RIL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