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自治县公安局政治工作办公室
关于公开招聘1名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耿马自治县公安局政治工作办公室决定公开招聘1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具有较强的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纪律观念强;
(三)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男女不限,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型体适中,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男性身高170cm以上(退伍军人可以放宽至165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自身及家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劳动用工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其它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
(六)会基本电脑操作。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23日起至2月28日;
2、报名地点:耿马自治县公安局四楼政治工作办公室;
3、报名要求:
(1)由本人现场报名,不允许代报;
(2)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或相关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退伍士兵还要持士兵退伍证;
(3)现场报名需按基本条件进行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方可接受报名。
(二)资格审查
招聘员现场对应聘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等进行资格审查,同时对其本人和家庭关系人进行政审,要求本人做尿检。政审和尿检无问题,且符合以上应聘条件者,准予进入后续程序。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招录优先对象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会计专业人员;
(四)体检
体检按照人民警察招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工资福利
工资按耿马自治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标准发放,享受五险一金。
(六)日常管理
试用期为三个月,工作期间按耿马自治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三、联系人
杨警官(13988340754)
李警官(13759362044)
耿马自治县公安局
2023年2月23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kTqlo2_dTDo1YtcWwTKrh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