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中医医院2023年公开引进研究生公告
根据《中共德宏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2023年度州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引进研究生的批复》(2023-04)文件精神,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编制内研究生2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德宏州中医医院简介
德宏州中医医院于2017年11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其前身为中国人民解放军云南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医院,1974年兵团撤消,划归德宏农垦分局管理,更名为德宏农垦分局职工医院,1980年收归云南省农垦总局直属管理,更名为云南省农垦总局第二职工医院,2012年医院整体划转德宏州人民政府管理,更名为德宏州第二人民医院。2017年7月,经州委州政府研究决定,再次将德宏州第二人民医院更名为“德宏州中医医院”,加挂“德宏州傣医医院、德宏州第二人民医院、德宏州民族医药研究所”牌子。同时,承担着德宏州精神卫生中心、传染病隔离防治中心、艾滋病防治中心职责、德宏州耐药菌结核病定点医院、中国“一带一路”边境地区突发急性传染病跨境联合防控卫生应急联动示范点、德宏州残疾人康复中心。目前,医院是德宏职业学院非直属附属医院,昆明医科大学、保山高等中医药专科学校教学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五位一体的三级中医医院。
截止2022年底,医院占地面积104826m2,总建筑面积92647.39m2,医疗用房面积87162.72m2。在建德宏州中医医院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项目。编制床位610张,实际开放900张。拥有职工845人,开设职能部门19个,医技科室9个、临床科室20个,其中省重点专科3个(普外科、眼科、骨科),州级重点专科2个(妇产科、精神科),省级区域中医诊疗中心1个(肛肠科)。其中肛肠科、骨伤科被列为省级中医临床医学中心分中心培育单位,脾胃病科被列为2022年云南省中医特色专科建设项目。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三、考核招聘对象
普通招生计划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且年龄在18至35周岁(截止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方式和时间、地点
(一)招聘方式:现场招聘
(二)招聘时间和地点:2023年3月17日云南中医药大学五行广场(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1076号)。若招聘名额未满,将于2023年3月18日,到昆明医科大学南苑(昆明市呈贡区景明南路)开展第二场现场招聘。
五、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及地点:2023年3月17日09:00-10:30云南中医药大学五行广场(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1076号),若招聘名额未满,第二场现场招聘报名时间及地点为2023年3月18日09:00-10:30昆明医科大学南苑(昆明市呈贡区景明南路)。
3.报名需提交材料:居民身份证、个人基本简历、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个人需要提交的资料,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前可提供在“学信网”上打印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二)考核步骤
1.资格审查,确定考核对象
根据岗位要求和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报名资格审核,通过报名资格审核人员,将通过电话或现场告知的方式通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
2.组织专家考核测评
采取面试形式,主要考核考生医学专业能力。
测评实行百分制,测评成绩最低合格线为80分,低于80分将不予选聘。
3.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考生考核测评情况,按测评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建议人员,并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意向协议书》一式三份。
4.资格复审
拟聘用人员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及招聘所规定的其他相关证件到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就业意向协议书自动失效,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体检、考察
由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对象。
6.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dh.gov.cn/rsj)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7.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并完善相关聘用手续。《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在本人档案、用人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各存1份。
七、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相应的招聘环节,凡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招聘环节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
2.按照回避相关规定,考生可向监督人员申请需要回避的考官予以回避。
3.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自觉遵守招聘工作各项管理规定和纪律,对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不遵守规定、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招聘单位联系方式
相关事宜咨询请联系医院人力资源管理科
人力资源管理科:0692—2271159
赵老师:15758909067
德宏州中医医院
2023年2月27日
来源:https://www.dh.gov.cn/wjw/Web/_F0_0_5AQEE74UC7CB44E021A0429C8D.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