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江城县人民法院本着公开、公正、择优原则,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及辅警5名,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人员身份说明
聘用制书记员及辅警是为法院审判、执行、警务安全和综合事务提供辅助性工作的专门人员,不占法院系统中央政法专项编制和工勤人员编制,不具有法院在编人员身份和公务员身份,按规定行使审判、执行和综合事务的辅助性工作。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4名、辅警1名(工作地点:县法院3名、整董法庭1名、曲水镇坝伞村1名)。
三、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普通高等学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具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不得报名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4.本公告发出以前已离任的书记员。
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五、考试方式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分值占比:笔试50%、面试50%。
1.笔试完成后,按成绩1:2进入面试,辅警进行体能测试。
2.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按照最终成绩的排名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合格后予以聘用(试用期1个月),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最终成绩进行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通过考核确定拟聘人选,经院党组研究同意后,将考核结果对外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期2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继续履行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合同。本次考试成绩设定有效期为一年,在一年内出现岗位空缺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适时从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补录。
七、体检、政审
体检和政审参照公务员招录标准执行。
八、工资、福利待遇
试用期工资月薪25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月薪3600元(含单位和个人应缴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实行年度考核,年终考核为不合格的解除合同。
九、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
考生携带报名登记表与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证明)及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到江城县人民法院政治部报名。如在报考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材料不齐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取消该考生应聘资格。
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3月9日。
联系电话:0879-3721804。
十、考试时间及地点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本公告由江城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江城县人民法院
2023年2月27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Ub7ggu9U5LGaJGYqOecg-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