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栗坡县纪委县监委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根据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9号)规定、《中共麻栗坡县委办公室 麻栗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麻栗坡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文件的通知》(麻办发〔2016〕220号)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现将县纪委县监委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
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满一年以上城镇户口人员;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高校毕业生(需持有《就业创业(失业)证》)。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后勤服务人员1人。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未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和治安管理及刑事处罚;
(二)限男性,文山州内户籍,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22周岁至40周岁之间(1983年3月20日至2001年3月20日期间出生);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裸眼视力不得低于5.0,无色弱、视力散光、听力障碍,需持有C1以上驾驶照5年以上、实际驾龄满4年以上,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
五、用工方式
此次招聘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不纳入县纪委监委正式编制,采取与县纪委监委签订劳动合同并管理使用,劳动合同有效期不超过三年。合同期间若违反管理规定或不胜任工作的,按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期间,个人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六、工资待遇
(一)基础工资。试用期内(2个月),每月2000元核发。试用期满后签订用工合同,合同期工资待遇3400元/月,其中:按《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补贴1600元/月,用人单位按每月1800元支付。合同期间由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缴纳“四险”(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部分,个人部分由个人自愿缴纳。
(二)出勤奖励。每月里程数*0.3元/公里(如:每月驾驶车辆达2000公里,按每月里程数*0.3元/公里合计600元),同基础工资一同发放。
(三)差旅费报销。伙食费按县级管理规定实报实销,住宿费按县级管理规定执行。
七、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5月20日(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和周末除外)
(二)报名地点
麻栗坡县公务大楼16楼县纪委县监委组织部办公室,联系人:田玲,0876—6621089。
(三)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文山州公益性岗位求职人员登记表》(附件),本人身份证、就业创业(失业)登记、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八、招聘方式、时间、地点
(一)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资格复审+面试”的方式进行,资格复审由县纪委县监委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开展,资格复审通过后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等。
(二)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九、录用
面试结束后,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向社会公开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录用,若有高分放弃录用的采取次位替补原则录用,在试用期满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纪委县监委负责解释。
麻栗坡县纪委监委
2023年3月20日
来源:http://www.ynmlp.gov.cn/contents/225/321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