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麻栗坡县委党校
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20号)规定,中共麻栗坡县委党校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应聘条件及资格审查
(一)户口、性别、年龄及学历要求
1.安保人员:
(1)麻栗坡县城镇户口,男性,年龄18—50周岁。
(2)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学历。身高1.65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矫正视力1.0以上,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
(3)复转军人优先。高中(含职业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优先。
2.保洁人员:
(1)麻栗坡县城镇户口,男女不限,年龄18—50周岁。
(2)小学及以上文化程度学历。
(3)具有保洁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招聘对象
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应聘:
1.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有劳动能力的持证残疾人;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5.女满40周岁,满5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
(三)应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2.热爱基层工作,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公道正派、品行端正,讲原则,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吃苦耐劳的精神,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无传染疾病,无家族精神性疾病遗传史。
4.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工作能力,安保人员要求会基本的电脑操作。
5.被聘用后的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四)资格审查
符合上述范围、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必须经过资格审核和认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后,方可参加报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招聘:
1.曾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处分的;
4.其他不宜参加公开招聘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人数、工作地点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门卫保安人员:2人。
2.保洁员:2人。
(二)工作地点:中共麻栗坡县委党校(麻栗坡磨山小寨)。
四、待遇情况
(一)岗位工资:
门卫保安人员:月薪2200元(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个人缴费部分);
保洁员:月薪1600元(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个人缴费部分)。
(二)合同期限:服务期内合同一年一聘(总服务期最多不超过三年)。
五、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创业证、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A4规格。
六、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3月22日至2023年4月12日(周末、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中共麻栗坡县委党校(麻栗坡磨山小寨)。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七、体检
由招聘单位组织进行体检,体检费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完成常规体检后需提交体检表,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
八、公示、聘用
经过面试确定公示拟聘用人选,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到人社部门进行就业登记和劳动用工备案。
九、招聘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佳云
联系电话:0876-3016212,14769679398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麻栗坡县委党校负责解释。
中共麻栗坡县委党校
2023年3月22日
来源:http://www.ynmlp.gov.cn/contents/225/322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