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漭水镇卫生院2023年公开招聘村医公告
昌宁县漭水镇卫生院因村卫生室医疗业务及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医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村医2名。
二、岗位招聘条件
具有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医学类学历,年龄在30周岁(含30周岁)以下,具有医师资格证(含乡村全科助理医师)者,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3年3月30日08:00时至4月4日17:30时止。
(二)报名地点:昌宁县漭水镇卫生院综合办公室。
(三)报岗要求:报考人员需要符合报名条件要求。
(四)资格审查:2023年4月5日09:00时-11:30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报考人员若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考试资格。
四、报名提交材料
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各1份、同时提交原件现场审核,及提交个人征信报告(中国人民银行昌宁分行,地址: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右甸南路9号),符合条件的人员方可参加考试。
五、考试考核方法
(一)笔试(总分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采用闭卷方式,笔试内容,本着择优原则,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考试内容:医学基础知识。
(二)面试(总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根据笔试成绩,考试人员以2:1比例进入面试。如达不到2:1比例面试的,待招考领导小组集中研究后再决定是否以1:1比例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对应聘者的仪容仪表、形象气质、语言沟通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及综合素养方面进行测试。
(三)综合成绩:笔试成绩x60%+面试成绩x40%,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录用人选。
(四)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的考生,考试时可免笔试,笔试成绩以满分折合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计入综合考试成绩。
(五)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
(1)笔试:2023年4月5日下午14:00时-16:00时。
(2)面试:2023年4月5日下午16:30时-17:30时。
2.考试地点
(1)笔试:医院大会议室。
(2)面试:医院大会议室。
六、工资待遇
按照昌宁县漭水镇卫生院村医人员待遇执行。
七、体检及试用
(一)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到漭水镇卫生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参照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项目执行,体检结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评定,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费用自理。
(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试用期阶段,试用期为3个月,在昌宁县漭水镇卫生院进行轮岗培训,试用期结束后经试用科室考核评价,医院考评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试用期考评不合格者不予录用,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
(三)体检时间:面试通过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自行到漭水镇卫生院进行体检。
八、相关手续办理
对通过试用期正式聘用的人员签订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九、报名咨询及监督投诉电话
(一)报名咨询电话
人事科:0875-7810278
杨老师:18849831164
李老师:18487322514
(二)监督投诉电话
综合办:0875-7810278
李老师:18725249965
昌宁县漭水镇卫生院
2023年3月29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5N2rgXj89EqcIcqUhiDG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