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2023年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为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3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专业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员,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情形人员。
招聘岗位、人数和招聘条件
1.药学专业1人、临床医学专业1人,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男女不限,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1日以后出生),需持有执业资格证,有妇女儿童保健诊疗工作经验者优先。
2.医学影像技术专业1人,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女性,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1日以后出生),需持有执业资格证,有妇女儿童保健诊疗工作经验者优先。
报名及提交材料
(一)报名时间:2023年4月28日08:00至5月10日18:00截止。
(二)报名方式和需提交的材料: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填写《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2023年编外人员招聘报名信息表》,将报名信息表、本人简历及身份证、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后合并在一个文件夹,压缩发送至邮箱:jgfyzp@126.com 。报名邮件及报名信息表以“岗位+姓名”命名,本次报名不设置现场报名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表和证件扫描件必须一致,各项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且符合公告条件,对提供不实信息而影响报名审核结果,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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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一)资格审核
对求职者提交的信息与招聘岗位条件的匹配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参加考试。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负责,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二)考试
1.开考比例:本次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须达到1∶3 ,未达开考比例的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考试采取面试方法进行,对求职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应变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3.考试时间:2023年5月13日
4.考试地点:景谷妇幼保健院五楼会议室
(四)资格复核
根据面试成绩,按得分排名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
(五)体检
1.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应试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录用人数等额进行体检。体检医院为县人民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复检一次,从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县妇幼保健院提交书面复检申请,县妇幼保健院在接到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安排报考者复检,复检医院为普洱市人民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应聘人员自理。
2.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以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考察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掌握考察人选在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教育等方面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景谷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录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应聘人员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
(九)签订劳动合同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到单位报到上岗,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逾期不报到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递补录用
出现以下情况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可按该岗位考生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并履行后续工作程序:
1.考生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或其他原因不予录用的;
2.拟录用人员公示有异议且调查核实结果影响录用的;
3.拟录用自愿放弃录用资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岗工作的。
(十一)招聘纪律
1.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卫生健康部门的监督。
2.遵守回避规定。在履行公开招聘职责时,与应试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和云南省规定进行回避。
3.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
薪酬福利待遇
按《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编外人员管理办法》执行,缴纳“五险一金”和购买“人身意外事故险和医疗责任险”。
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有关信息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报考人员可及时通过《景谷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了解公开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看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和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
(三)本公告由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79-5223160。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院党支部进行全程监督。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
2023年4月20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CT1m9HiVf9FjY6i5E5g_o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