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的工作需要,本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不占编制的合同制书记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合同制书记员岗位10名(男女不限)。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品行良好,未受过刑事、行政处分;
2、具有国民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国民教育法律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优先);
3、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具备速录、速记技能和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法院工作体检标准要求;
5、年龄20--30周岁之间(1985年1月1日后,1995年1月1日前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所需材料
1、报名时间:2015年1月8日—1月16日(工作日:9:00—17:00,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官渡区人民法院515办公室(联系电话:0871-67275826)
4、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时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半寸免冠照2张;
(3)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原件、复印件;
(4)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相关从业经历证明、资格证等原件、复印件;
(5)失业者须提交失业证原件、复印件。
(二)考试
考试共分为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两部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为70分,面试成绩为30分,共计100分。
1、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计算机听打、看打,主要考核汉字录入速度和准确率(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1)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根据专业技能测试两项分数总成绩(不低于60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若达不到规定的比例,削减招聘人数;
(3)根据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并进行公示;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对初选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和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人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五)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与云南省劳动中心市场劳动代理三部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到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工作,日常管理和考核由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负责,对工作胜任者经考核合格根据岗位需要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五、工资及相关待遇
工资待遇每月3300元(含五险一金及代理费),“五险一金”按照相关要求购买。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201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