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
2023年秋季学期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普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全县普通中小学、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建立健全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工作机制,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高中教育普及优质发展,结合全县教育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建立健全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的招生工作秩序,规范招生行为,保障教育公平,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环境,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应招尽招、划片、就近免试的入学原则。小学不得组织或变相组织学科知识类入学考试,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
(二)坚持“户籍与居住地一致”、“军人子女”优先原则。优先招生人户一致的学龄人口和军人子女;人户不一致时以实际居住地为准,其他优先招生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三)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认真落实招生“阳光工程”,实行“六公开”制度,即公开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招生范围、公开招生程序、公开录取方式、公开录取结果。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信息,为家长、学生和社会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
三、招生对象、计划数及条件
(一)幼儿园
小班招生对象:年满3周岁(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幼儿。
中班招生对象:年满4周岁(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幼儿。
1.城区幼儿园
(1)县第一幼儿园。2023年秋季学期计划招收小班6个班,每班25人,共计150人。在招生计划数内以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招生报名,具体网报方式及要求详见县第一幼儿园2023年秋季学期招生公告。
(2)县第二幼儿园。2023年秋季学期计划招收小班4个班,每班30人,共计120人,招收中班2个班,每班30人,共计60人。具体招生条件及要求详见县第二幼儿园2023年秋季学期招生公告。
(3)城区民办幼儿园。城区各民办幼儿园招生计划数由各园结合实际拟定,并制定招生简章或公告进行广泛宣传,由有入园需求的幼儿家长自行选择入园,做到应招尽招。鼓励有条件的民办幼儿园积极探索开设托幼班、小小班。
2.乡(镇)幼儿园
乡(镇)公办幼儿园招生计划数由乡(镇)中心小学宏观调控;乡(镇)民办幼儿园招生计划数由各园结合实际拟定,并制定招生简章或公告进行广泛宣传,由有入园需求的幼儿家长自行选择入园,做到应招尽招。鼓励有条件的民办幼儿园积极探索开设托幼班和小小班。
(二)小学
招生对象: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1.县城区小学
以威远江为界,将城区小学招生片区大致划分为东西两个片区,威远江以西为县一小和县二小招生片区,威远江以东为县三小和威远镇小学中心校招生片区。西片区中属威远镇所辖村委会的适龄儿童,原则由威远镇小学中心校和所属村级小学招收。城区各小学招生计划数及片区划分具体为:
(1)县一小。2023年秋季学期计划招收小学一年级8个班,每班45人,共计360人。招生片区范围为:以县委、县政府四机关办公楼为原点,东至凤山路与滨河西路交界,南至碧安路(金三角以内),西至勐班路(大营路——妇幼保健院——响水农贸以内),北至永平路与过境联络线交界(临沧方向,三归一点以内)。招生对象为房产在片区范围的适龄儿童和随迁人员适龄子女。在招生计划数内,优先满足片区范围内非威远镇所属村委会的适龄儿童,若有空余学位,优先招收片区范围内威远镇所属村委会的适龄儿童。
(2)县二小。2023年秋季学期计划招收小学一年级4个教学班,每班45人,共计180人。招生对象为威远江以西、县一小片区范围外、南至文体中心以内的适龄儿童及随迁人员适龄子女。若有剩余学位,可招收片区外的适龄儿童及随迁人员子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3)县三小。2023年秋季学期计划招收小学一年级6个教学班,每班45人,共计270人。招生对象为威远江以东、杧乡社区辖区内的适龄儿童及随迁人员适龄子女。若有剩余学位,可招收片区外的适龄儿童及随迁人员子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4)威远镇小学中心校。2023年秋季学期计划招收小学一年级6个教学班,每班45人,共计270人。优先招收威远镇所属没有村级小学村委会的适龄儿童和在凤岗社区辖区内居住的适龄儿童。若有剩余学位,可招收威远镇小学中心校毗邻小区的适龄儿童及随迁人员适龄子女。
2.其余各乡(镇)小学
其余乡(镇)小学按就近入学的原则招收户籍地适龄儿童及随迁子女入学。若学位充足,不得拒绝乡(镇)毗邻行政区的学生入学。
(三)初中
招生对象:2023年县域内各小学六年级毕业的学生。
1.城区初中
(1)县一中初中。2023年秋季学期计划招收七年级12个班,每班50人,共计600人,其中面向全县各小学招收6个班300人;招收县一小、县二小六年级应届毕业生;随迁人员子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按居住地就近入学。
(2)县民中初中。2023年秋季学期计划招收七年级14个班,每班50人,共计700人。招收威远镇小学中心校及其村级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随迁人员子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按居住地就近入学。
2.其他各初中学校
招收本乡(镇)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及随迁人员子女入学。
(四)高中
1.普通高中。全面贯彻执行《普洱市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办法(试行)》,切实加强招生录取过程管理。根据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及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规划中“高中向县城集中”的布局思路,今年秋季学期起,县二中停止普通高中招生。县一中、县民族中学、景谷易成高级中学3所学校按照上级下达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数进行招生。
2.县职业高级中学。按照市级下达660人的招生计划数面向全市招收九年级毕业学生。具体招生条件详见县职业高级中学2023年秋季学期招生简章。
(五)县特殊教育学校
招生对象:辖区内6—12岁中、重度残疾适龄儿童。具体招生计划数及报名评估方式详见县特殊教育学校2023年秋季招生简章。
四、优惠政策
(一)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各校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切实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因公牺牲的军人及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伤残军人及警察子女,以及见义勇为人员子女(不含其他亲属),经相关部门认定并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后可在城区高中以下学校自由选择学校就读。军人子女(解放军、武装警察、边防和消防改制后的人员子女)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可在城区学校就近入学。
(二)为促进全县经济发展,属于招商引资、招商引智、招大引强等项目且已入统的企业职工子女,可以按就近入学原则选择就读学校。
五、报名地点及时间
2023年秋季学期招生报名时间及地点详见各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公告或简章。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切实加强对2023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按要求科学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和招生公告,明确招生录取的具体方式和要求,切实保障入学机会公平。
(二)规范报名信息采集。健全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的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随迁子女在户籍地监管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
(三)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控辍保学工作要求,强化对区域内适龄儿童行政督促入学制度,严格落实小学升初中“整班移交”工作要求,跟踪每一名小学毕业生就读初中去向,保证每一名小学毕业生无一遗漏地全部升入初中学校就读,确保2023年全县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7%以上。
(四)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就读。学校要优先安置残疾儿童少年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确保应随尽随、就近就便优先入学;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采取送教上门方式,确保完成义务教育。城区残疾儿童少年经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鉴定符合条件随班就读的,按就近入学原则入学,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收。
(五)严肃招生纪律。大力推进“阳光招生”,加强对主要政策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解读工作,切实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严格落实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畅通举报申诉受理渠道,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招生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各学校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变相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严格控制班级规模,杜绝新增大班额,班级规模为小学≤45人,初中≤50人;严格按照《云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要求,规范学籍管理,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本方案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9—5118657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6月29日
来源:http://jinggu.gov.cn/info/1830/4890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