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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宁居安生活服务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日期:2023-09-26] 来源:安宁人才市场公众号

安宁居安生活服务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安宁居安生活服务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成立,为安宁居佳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承接安宁市居民服务类业务。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充实管理队伍,改善专业人员结构,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场馆讲解人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讲解员

招聘人数:1名

二、应聘人员资格报考条件

(一)任职资格

1.年龄35周岁以下,身高1.6m以上,五官端正、形体匀称、精力充沛,男女不限,手臂无纹身无明显疤痕;

2.大专及以上学历,教育或导游专业优先;

3.口齿清楚,声音洪亮,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与沟通能力,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英语四级证书者优先;

4.要求团队意识强,善于合作配合,有良好的表达与沟通能力;

5.有主持、演讲、舞蹈特长者优先;

6.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史,无精神病(或人格障碍)、慢性病和传染病。

(二)岗位职责

1.负责日常参观接待的讲解工作;

2.负责讲解过程中,馆内物品的安全、监护;

3.负责贵宾接待服务和接待办公室卫生清扫工作;

4.负责游客参观途中的安全、秩序;

5.负责参观接待的信息反馈、相关报道;

6.负责讲解器的保管;

7.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等违法行为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患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相关岗位工作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正在接受组织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9.现役军人;

10.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

11.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12.其他原因不符合从事此项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

2023年9月25日至2023年9月27日(除周六周天外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

人力资源公司(安宁市大屯新区景兴路业务综合楼二楼人力资源部),咨询电话:0871-68686289。

3.报名方式及要求

通过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岗位对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有要求的,需提供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6)无犯罪记录证明,应聘人员自行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并在现场报名时提交;

(7)个人简历1份。

报名材料实行现场审核。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5.笔试面试

(1)本次公开招聘开考比例不低于拟聘岗位1:2,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笔试;

(2)笔试为现场考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总分100分。

笔试范围: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法规、物业行业法律法规、公文写作等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专业知识;

(3)笔试结束后,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聘人数1:2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实行量化评分,针对招聘岗位工作进行现场问答,总分100分,以面试小组成员打分的平均分作为其面试成绩;

(5)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

6.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综合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初步人员,经招聘领导小组会议集体研究后择优确定。

7.体检

确定的拟聘人员需进行体检,并提交检查报告至人力资源公司存档。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规定及行业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以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个人承担;

8.政治审查

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考察对象,由人力资源公司负责对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进行考察。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聘要求资格条件的,视为考察不合格,由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拟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或者主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9.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由人力资源公司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10.聘用

(1)公示期满后,对拟聘人员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1个月,若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则取消聘用);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2)办理入职手续前,报考人员须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手续,方可办理入职。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员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本次公开招聘所涉及的岗位和聘用人员,用工单位有权根据后续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岗位调剂。

四、薪酬待遇

年薪5-7万,含五险单位及个人部分,试用期工资按月应发工资的80%计发,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的,享受公司福利及工会其他福利待遇。

五、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我公司未委托任何个人、培训学校或者中介机构组织招录,不收取任何费用,谨防上当受骗。

2.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同时对自己提供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应聘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应聘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提交的资料复印件一律不予退还。

3.监督电话:0871-68686289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zR_uHtLWDgTSlHKlUawo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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