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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国共产党宁洱县委员会党校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公告

[日期:2023-10-19] 来源:宁洱县人民政府网站

2024年中国共产党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委员会

党校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切实改善师资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4年中国共产党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委员会党校计划面向全国招聘急需紧缺人才3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严控编制、计划进人的原则;

(二)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专业及人数

(一)招聘专业:政治学、民族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及相同相近专业。

(二)招聘人数:3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党校干部教育事业。

(4)有扎实的理论和专业基础、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流畅的口头表达能力。

(5)具有从事党校教学科研工作所需专业技能条件和身体条件。

(6)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7)承诺在宁洱县服务期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户籍要求:不限。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2.2023年10月1日以前被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录用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聘用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不含因提升学历层次就学办理辞职手续的人员。

3.2023年10月1日前被普洱市各级事业单位通过急需紧缺人才招聘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

4.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在普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浪费考录资源尚在禁考期限的人员,历年普洱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限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聘用后即与招聘单位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的人员。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方式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具体如下: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7日9:00—17:00

现场报名地点:云南大学呈贡校区文典广场

报名提供材料:

(1)《中国共产党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委员会党校急需紧缺人才招聘报名表》《中国共产党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委员会党校急需紧缺人才招聘诚信守法承诺书》(请应聘人员在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填写)。

(2)个人自荐材料。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5)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需提交)。

(6)个人近期免冠生活全身照和2寸彩色正规照片各一张。

(7)硕士研究生学绩经历测评的相关材料。(硕士研究生请尽量提供,如无法提供则不能列入学绩经历测评。博士研究生不需提供学绩经历测评的相关材料,直接进入面试。)

①硕士研究生期间学习成绩表(加盖学校公章);

②硕士研究生期间获得各类奖学金的证明材料(加盖学校公章);

③硕士研究生期间获得各级各类获奖证书;

④硕士研究生期间的社会实践证明材料(加盖学校公章);

⑤硕士研究生期间担任校、院及班级干部工作情况(加盖学校公章);

⑥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0月1日期间用中文在国内公开发表过的所有理论性、学术性论文,调研报告、研究报告等的封面、版权页、目录、文章所在页,或中文公开出版的所有个人学术专著的封面、版权页、目录等证明材料;

⑦取得的其他相关证书等。

报名要求: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不符合招聘对象、招聘条件及具体岗位需求的视为无效报名。提供的材料扫描件需与原件一致,必须全面、真实、有效,并准备好原件便于后期的资格审查。因个人报名填写时的信息或提供的资料有误或不完整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二)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的学历层次、所学专业、毕业时间、学业成绩、个人特长、获奖情况以及是否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等方面进行审核,资格审核合格人员按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中共宁洱县委组织部备案,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五、面试

(一)官方网站

本次面试的官方网站为宁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e.gov.cn),整个面试过程各个环节的有关公告,都以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二)面试对象

经资格初审合格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三)面试方式:采取专题试讲的方式进行测试。

专题试讲:进行现场试讲,专题试讲结合专业方向,重点围绕政治、经济、哲学、民族学等相关内容进行讲述。试讲不确定命题,由考生自行提前准备,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专题试讲分值满分为100分。

(四)面试时间

1.面试安排总体时间

2023年10月28日09:00至面试结束。(如有变动,最终以面试组织实施单位通知为准)

2.考生到候考室时间

参加当天面试的全部考生持身份证按照面试组织实施单位规定的时间准时进入到考生候考室。

3.每个考场指导时间

每名考生面试时间20分钟。

(五)面试地点

云南大学呈贡校区(具体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六)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考核政治理论水平、运用专业理论知识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专题试讲结合专业方向,可重点围绕政治、经济、哲学、民族学等基本理论进行讲述。试讲不确定命题,参加面试人员需按照专题试讲方向提前做好试讲准备,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专题试讲分值满分为100分。

(七)面试流程

1.面试准备

参加当天面试的全部考生按照面试组织实施单位规定的时间凭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通过安全检查准时进入到候考室,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的身份证原件等相关信息,宣布面试纪律和其他注意事项。

候考室内采用人工抽签方式,根据考场设置情况、结合面试方式、按照随机原则,工作人员组织考生抽取面试顺序号等项目,将抽取的面试胸牌号等内容填入抽签表相应位置并签名。考生抽签结束后,在候考室等候面试。

面试时间到,接到通知后,按照抽签顺序,考生佩戴面试胸牌号由引导人员引领至面试考场进行面试。

2.考场面试

每个考场每次引导1名考生进场面试,每名考生面试时间20分钟。

3.考场事项

本场面试开始前,如果考生对面试程序还有不理解的,可以提问,发言开始后,不得再提问。

本场面试提前结束或时间到,主考官宣布:本场面试结束,请考生退场。

面试结束后,考生由引导人员带离考试区域。

面试提前结束界定为:考生主动提出面试提前结束。

面试提前结束,主考官可安排下一场(轮)面试提前开始。

4.面试成绩计算

①面试满分为100分,每个要素打分保留小数点后1位。面试成绩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即为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成绩经监督人员等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生效。

②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3:1,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后续招聘程序。

③面试结束后,根据“择优聘用”的原则,按照成绩排名,以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后续招聘程序人员。

同一岗位进入面试后续招聘程序人员最后一名如出现面试成绩相同,按下列方式确定进入面试后续招聘程序人员:一是采取面试成绩延伸保留小数位数的方式确定成绩排名先后;二是采取面试成绩相同人员加试一场的方式进行,并以加试面试成绩确定排名先后,加试后仅采用“排名先后”这项信息,其余各项信息仍以首次面试信息为准。

面试成绩现场公布,全部面试工作结束后,面试成绩、岗位排名等信息将在宁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e.gov.cn)进行公告。

面试工作结束后,如需递补人员,开展招聘的相同批次人员必须执行相同的递补方式。

(八)有关事项

1.候考室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进入候考室、面试考场等面试场所,必须遵守纪律,服从管理,考生携带的通讯工具等各类物品按指定位置统一存放保管,待面试结束后再领取,领取后不得再进入面试场所,面试场所内不得吸烟,不得吵闹喧哗,不得擅自离开或随意出入,否则,按规定予以处理。

候考室外无关人员不得联系候考室,非候考室工作人员和考生不得进入候考室,候考室内信息不得泄露到候考室外。

2.面试顺序号是考生的唯一标识,考生不得穿着有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参加面试,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及父母姓名、工作单位等能够识别考生个人身份的信息,否则,考官将按规定酌情扣分。

3.临时缺考或不按时到场参加面试人员界定为:当天上午或者下午,如已有面试考生被引导出候考室,此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按规定予以处理。

4.面试考官、监督人员、计时计分人员、引导人员之间以及与考生之间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规定回避关系的,考场内构成回避关系的非考生人员必须回避。

5.严格保密制度,参与面试的所有人员不得泄露面试内容、评分标准、个人信息等有关内容,离开考场时不准带走试题和草稿纸等资料。

6.参与面试的所有人员在面试过程中必须讲普通话。

7.面试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8.考生参加面试穿着打扮得体大方,整洁干净不邋遢即可,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应尽量减轻经济负担。

六、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面试结束后,进入后续程序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含补充协议)。如考生放弃签订协议的,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其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七、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

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人员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的人员,资格复审、考察、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2024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9月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相关毕业证、学位证)。在资格复审时须本人持原件提交审核单位进行审验,同时提交复印件各一份。

(二)考察

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学籍档案由中国共产党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委员会党校负责审核,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教育等方面进行考察,无异议后进入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体检医院为宁洱县人民医院,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复检医院为普洱市人民医院或普洱市中医医院。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八、公示和聘用、递补事项

(一)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建立拟聘人员入职信息核查机制,招聘单位建立与司法机关违法犯罪信息库查询机制,对新招聘的人员应统一提交司法机关进行核查,凡存在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猥亵、吸毒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一律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宁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e.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由中国共产党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委员会党校急需紧缺人才招聘领导小组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三)招聘过程中,因应聘人员放弃、考察、体检和公示环节不合格等,出现岗位空缺的,由中国共产党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委员会党校急需紧缺人才招聘领导小组决定是否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自愿放弃人员需要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放弃承诺书。

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实行聘用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轮聘用合同期限(服务期限)不少于五年(含试用期一年)。

九、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通知下发后,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到用人单位报到,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为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享受相关待遇。

十一、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中共宁洱县委党校办公室

办公室电话:0879-3318067

联系人:周老师(13908798826)

刘老师(18183928377)

(二)查询网站

宁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e.gov.cn/)。

(三)重要提示

1.请各位报考人员主动及时关注宁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e.gov.cn/)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同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的畅通,如因报考人员本人不及时上网查阅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完全由本人负责。

2.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所应聘的岗位相符,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直至追究造假者的法律责任。

3.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凡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公告、电话、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进行资格复审、体检及其他事项时,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责任自负。

5.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有权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

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面试或不签订就业协议的。

②公示期满后,未按时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二、组织纪律

(一)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文件规定处理。

(二)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有参加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存在回避情形的应主动报告急需紧缺人才招聘领导小组,不及时报告或有意隐瞒的,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给予组织处理或处分。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中国共产党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委员会党校急需紧缺人才招聘领导小组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十三、未尽事宜由中国共产党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委员会党校急需紧缺人才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2024年中国共产党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委员会党校急需紧缺人才招聘简章

2.中国共产党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委员会党校急需紧缺人才招聘报名登记表

3.中国共产党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委员会党校急需紧缺人才招聘诚信守法承诺书

中国共产党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委员会党校

2023年10月17日

2024年中国共产党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委员会党校急需紧缺人才招聘简章
用人单位 岗位名称 单位性质 招聘人数 专业 学历 学位 报考人员身份要求 备注
中国共产党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委员会党校 专业技术人员 全额拨款 3 政治学、民族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及相同相近专业。 研究生及以上 硕士及以上学位 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政治面貌不限

来源:http://www.ne.gov.cn/info/4061/126367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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