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江县消防救援大队关于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公告
为满足全县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稳步提升辖区消防灭火救援战斗力,切实发挥专职消防员作为现有消防国家队主力军有效补充的积极作用,提高全市应急救援和执勤战备能力,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和工作地点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4名(男性):主要承担抢险救灾和社会救助等任务,工作地点:绥江县消防救援大队、绥江县各乡镇专职队。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爱岗敬业,品行端正,服从管理,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口齿清楚,五官端正,形象气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二)需具有高中(包括中专、职高、技校)及以上学历(年龄18岁-28岁,大学本科学历及退伍军人的放宽至30岁),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身体条件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身高165厘米以上,体型标准,动作协调,形象气质佳,体重不超过(或低于)标准体重的20%,标准体重(千克)=身高(cm)-110,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眼视力不低于4.8,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退役军人优先录用;
(四)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符合体检标准;
(五)户籍不限;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楚的;
3.被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1.报名时间:正式招聘阶段为2023年11月4日至2023年11月11日;
2.报名地点:绥江县中城镇马鞍街6号消防大队;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者电话报名两种方式;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3张一寸免冠证件照,此外可提供能够证明本人工作业绩的证件和材料。
4.联系方式:18869552407、18869503119
四、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由绥江县消防救援大队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录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与招录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体检及政审面试合格人员需提供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报告和户籍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五、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
1.工资标准。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结束进行基本考核,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务合同。签订正式劳务合同后,基本工资2600元/月,按规定享受绩效600元/月,高危300元/月,并办理社保;
2.伙食、住宿、服装和住宿由所在单位提供统一住宿,伙食和入职后服装由所在单位统一标准供给安排;
3.工作时间实行24小时执勤备战,政府专职消防员每月8天休假,乡镇消防队员每月4天休假。
4.工作满半年可申请加入大队工会,享受工会会员福利和待遇;
5.入职满一年,表现突出,且长期愿意留队工作者,大队将在技能培训、驾驶培训、职业鉴定、学历提升等方面提供相应的帮助并按规定报销相应费用,同时符合条件者,推荐其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指挥员及消防员招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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