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规范进人渠道,根据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及《红河州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引进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考录原则,经河口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到省内外院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紧缺人才13名,现就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统筹兼顾,保证急需。
(三)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坚持德才兼备和岗位匹配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略)
三、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省内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应届二本及以上(校本部)毕业生,并取得学士学位及以上学位,学习成绩平均达到良好以上的毕业生。引进本科学历的年龄为30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的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博士学历的年龄40周岁以下,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详见《河口县2015年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岗位信息表》。
四、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政治思想品德好,敬业精神强,专业知识扎实,身心健康,合作意识强。
4、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现役军人;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五、招聘时间、地点、方式及程序
(一) 河口县卫生局下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
招聘时间:2015年3月4日-6日
招聘地点:昆明医学院、大理医学院(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招生就业处公布的信息为准)。
招聘方式:由河口县卫生局和疾控中心从河口县考官库里抽调(3至5人)专业、综合考官,组成招聘考核小组进行考核招聘。
招聘程序:
1、考生报名:考生可以在相关院校直接向县招聘工作组进行现场报名(大理医学院考生可按时间要求直接到昆明医学院参加考试)。报名的考生务必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提供本人学习简历、身份证及应聘岗位所需的证件和学校推荐材料等。
2、资格审查:由县招聘工作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合格者,挑选品学兼优的毕业生安排面试考核。报考者应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对隐瞒真实情况不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随时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造成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3、考核方式:采取专业知识提问+综合面试的方式。
4、考核内容: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知识。专业知识考核占60%,其他能力考核占40%。
5、成绩计算:专业提问+综合面试的成绩即为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为100分,60分为合格,成绩计算按每个考官的评分求出平均分即为该考生总成绩,成绩保留2位小数。根据总成绩从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就业协议由学生本人提供。若有考生自动放弃,从考核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时间至2015年8月。
联系人:李双和
联系电话:0873-3427408
(二) 河口县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工作人员
招聘时间:2015年3月6日-7日
招聘地点:云南民族大学、云南师范大学、红河学院(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招生就业处公布的信息为准)。
招聘方式:由河口县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从河口县考官库里抽调(3至5人)专业、综合考官,组成招聘考核小组进行考核招聘。
招聘程序:
1、考生报名:考生可以在相关院校直接向县招聘工作组进行现场报名(云南师范大学、红河学院考生可按时间要求直接到指定的云南民族大学参加考试)。报名的考生务必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提供本人学习简历、身份证及应聘岗位所需的证件和学校推荐材料等。
2、资格审查:由招聘考核工作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合格者,挑选品学兼优的毕业生安排面试考核。报考者应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对隐瞒真实情况不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随时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造成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3、考核方式:专业知识笔试+综合面试。
4、考核内容:专业知识重点考核考生的越南语综合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综合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知识。专业知识考核占70%,其他能力考核占30%。具体内容如下:
①.笔试内容为短文翻译(50分)
②.面试内容:中译越3个短句、越译中3个短句(30分);主观叙述题1题(20分)
5、成绩计算:笔试占50%,面试占50%,考试总成绩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计算按每个考官的评分求出平均分即为该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总成绩,成绩保留2位小数。根据总成绩从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引进人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人员。若有考生自动放弃,从考察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时间至2015年8月。
联系人:陈波
联系电话:0873-3425684
(三) 河口县教育局下属学校教师
(四) 招聘时间:2015年3月11日-12日。
招聘地点:云南师范大学。(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招生就业处公布的信息为准)
招聘方式:河口县教育局从河口县考官库里抽调(3至5人)组成招聘考核小组进行考核招聘。
招聘程序:
1、考生报名:考生可以在云南师范大学直接向县招聘工作组进行现场报名,报名的考生务必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携带本人学习简历、身份证及应聘岗位所需的证件和学校推荐材料等。
2、资格审查:由招聘考核工作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合格者,挑选品学兼优的毕业生安排面试考核。报考者应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对隐瞒真实情况不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随时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3、考核方式、内容
考试采取专业素质考核的形式,具体内容为:
①河口县高级中学地理、生物采取讲课的方式:讲课教材为高一年级教材,讲课内容自选2篇讲课(采取抽其中一篇讲课),教学目标(10分)教师素质(30分)课堂教学组织(40分)教学效果(20分)
②河口县第三中学体育教师采取在篮球场上实地考核篮球技术及体育课技术技巧,考核篮球基本规则10分,助跑摸高10分,三角滑步15分,往返投篮30分,一分钟自抢自投篮35分。
③河口县第二中学,音乐教师采取唱一首指定的歌曲演唱,自选一种乐器演奏(乐器自带)、根据考官所给音乐自编自演一个舞蹈表演,考核歌曲演唱30分,乐器演奏30分,舞蹈表演30分,语言表达能力5分,教态仪表5分。
所有考生按照报考岗位抽签,再按照抽签顺序依次进行面试,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为10-15分钟。
4、成绩计算:面试总成绩为100分,60分为合格,成绩计算按每个考官的评分求出平均分即为该考生总成绩,成绩保留2位小数。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由学生本人提供,教育局再签订就业补充协议)。若有考生自动放弃,从考核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 李成祥
联系电话:0873-3451101
(四) 河口县国土资源局技术人员
招聘时间:2015年3月16-17日。
招聘地点:云南大学、昆明理工大学。(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招生就业处公布的信息为准)
招聘方式: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抽调(3-5名)人员组成招聘考核小组进行考核。
招聘程序:
1、考生报名:考生可以在相关院校直接向招聘工作组进行现场报名(昆明理工大学考生可按时间要求直接到指定的云南大学参加考试)。报名的考生务必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提供本人学习简历、身份证及应聘岗位所需的证件和学校推荐材料等。
2、资格审查:由招聘考核工作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合格者,挑选品学兼优的毕业生安排面试考核。报考者应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对隐瞒真实情况不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随时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造成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2、考试方式:专业提问+综合面试方式
3、考核内容: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知识。专业知识考核占60%,其他能力考核占40%。
4、成绩计算: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为100分,60分为合格,成绩计算按每个考官的评分求出平均分即为该考生总成绩,成绩保留2位小数。根据总成绩从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就业协议由学生本人提供。若有考生自动放弃,从考核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时间至2015年8月。
联系人:罗正开
联系电话:0873-3421595
(五)河口县卫生局下属县人民医院医生
招聘时间:2015年3月25日-26日。
招聘地点:昆明医科大学、云南中医学院(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招生就业处公布的信息为准)
招聘方式:由河口县卫生局和县人民医院从县考官库里抽调(3-5名)专业考官、综合考官组成招聘考核小组进行考核。
招聘程序:
1.公开报名:有意者可参加我院的医学院校招聘会现场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云南中医学院考生可按时间要求直接到指定的昆明医科大学参加考试)。报名的考生务必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提供本人学习简历、身份证及应聘岗位所需的证件和学校推荐材料等。
2.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对提供的材料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3.考试方式:采取专业知识提问+综合面试的方式
4.考试内容: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急反应能力、分析判断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知识。专业知识考核占60%,其他能力考核占40%。
5.成绩计算:专业知识提问+综合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为100分,60分为合格,成绩计算按每个考官的评分求出平均分即为该考生总成绩,成绩保留2位小数。根据总成绩从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就业协议由学生本人提供。若有考生自动放弃,从考核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时间至2015年8月。
联系人:李静
电话:0873-3422853
六、考官组成及评分
1、紧缺人才招聘引进考官从州、县考官库中抽调。
2、考官以专业技术人员为主,专业类考官不低于80%,综合类考官不高于20%。考官由3-5人组成。
3、成绩计算。总成绩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以参加考核考官评分总计的平均分为考生的总成绩。成绩保留2位小数。
4、成绩经计分员、主考官、监督人员签字后当场公布。
七、成绩公示
经考试考核后,考生的总成绩统一在红河人才网上进行公示。
八、资格复审、体检、政审(考核)、录用及管理
(一)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待毕业时,由考生携带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其他岗位要求的证件到河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统一进行体检和政审,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上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 填写《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事业单位招聘干部审批表》并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体检、政审不合格或相关证件材料不齐全者取消录用。
(二)聘用后按红政发〔2005〕40号文件进行管理。
(三)新聘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聘用后,不按时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后,须在本县服务5年以上,在服务期限内,新录用人员不得调出本县。
(六)凡人社部门、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以公告、电话、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进行体检及其他事项时,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九、纪律与监督
(一)紧缺人才招聘工作,严格按《红河州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引进实施办法(试行)》认真执行。
(二)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对违反政策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违纪的招聘对象取消其聘用资格。整个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本方案由河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由各招聘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河口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873-3124373
河口县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873-3451101
河口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73-3421595
河口县外侨事务办公室联系电话:0873-3421419
河口县人民医院联系电话:0873-3422853
河口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电话:0873-3427408
河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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