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翔区文体广电旅游局2015年文体宣传工作队
招编外人员公开聘公告
根据2014年12月12日《三届区委第60次常委会议纪要》:“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区文体广电旅游局配合,按照能满足举办一台晚会的需求,研究提出文工队人员的配备意见。整合现有人力资源,加强宣传文艺队伍建设,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艺宣传人员”的要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文体宣传工作队编外人员。特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文体宣传
招聘岗位数:22个。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爱岗敬业精神,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
3.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具备独立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能歌善舞、综合素质好;
4.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未就业毕业生。
5.年龄在18-25周岁(1989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男10名,女12名。女性身高在163cm及以上,男性170cm及以上;
6.要求五官端正,身体匀称,形象气质佳、身心健康,其中对于有特殊文艺特长或相应工作经历的优秀人才,可报招聘领导小组研究适当放宽身高、年龄等招聘条件,优先聘用。
(三)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不得报考及聘用
1.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9日至3月13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办公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集中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提供户籍证明、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有文艺特长资格证的应提供资格证原件;且有聘用单位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复印件、两寸近期免冠同底正规照2张,到报名点进行报名并参加资格审查。
4.领取准考证时间:待定
(三)测评
1.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待定
2.测试地点:待定
3.测评采取以专业技能测试为主,体检及组织考察为辅的方式进行。
专业技能测试:此次招聘工作本着“宁缺毋滥、优先录取”的原则,招聘岗位数与应聘人数应达到1:2的比例方能开考,若应聘人数达不到比例数时,开考岗位数应由招聘领导小组决定。专业技能测试由区文广局牵头组织实施,测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表仪容、专业技能特长等。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评分计算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截尾均值法,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注:出现平分时,可采用加试。)
体检:按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开考岗位数额确定体检人员,具体工作由区文广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组织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带队实施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为:向拟聘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查询当事人遵纪守法情况,核实报考条件。在考察中要严格工作纪律,确保考察的公正性。
(四)确定拟聘人员
按招聘岗位数与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体检合格的可确定为组织考察对象,经组织考察无违反报考条件的可确定为拟聘人员。其中:因体检、弃权等原因造成缺额的,可报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是否按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按程序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对拟聘人员在全区范围内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办公室将拟聘人员名单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按规定由区文广局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同时依法缴纳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
四、聘用及待遇(一)聘用
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定劳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受聘人应自觉接受上岗培训,对培训不合格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可取消聘用资格。
(二)待遇:受聘期间月薪按1960元/月执行。
五、监督检查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性,确保应聘者和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全程监督。本公告由临翔区文体广电旅游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883-2166121。咨询电话正常上班时间使用。
临沧市临翔区文体广电旅游局
201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