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嵩明素有“滇东北门户”、“昆明市第二大坝子”之称。作为昆明主城门户,西南最重要的内陆大码头,嵩明县处于昆明“四环十七射”交通网络规划的重要节点、昆明“半小时经济圈”内。嵩明南距昆明主城区30公里,距昆明国际新机场22公里。嵩明教育局现下辖有教师进修学校1所,高完中3所,职业高中1所,初级中学8所,完小45所,县直机关幼儿园1所,民办幼儿园54所。在校中小学生4.2万人,在园(班)幼儿10218人。为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全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需招聘中小学教师32名。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条件及岗位
招聘条件及岗位详见附件1:《嵩明县教育系统2013年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社会从2011年以来未就业的全日制统招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中择优聘用。要求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含)及以下(1983年5月 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含)及以下(1978年5月1日后出生)。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四、公开招聘的方法和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现场采集照片。由报考人员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到报名点报名,不受理委托报名和网络报名。
2.报名时间:2013年5月2日至5月8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每个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办理。
3.报名地点:嵩明县教师进修学校(嵩明县嵩阳镇县城水真路45号)
4.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①毕业证、学位证原件(2013年毕业生可用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复印件1份;
②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③《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1份(201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已经就业的毕业生提供)。
④普通话等级证原件(二级乙等及其以上)、复印件1份;
⑤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1份;
⑥《嵩明县教育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附件2)2份(请考生自行从网上下载);
《嵩明县教育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诚信承诺书》(附件3)1份(请考生自行从网上下载);
《对违反有关规定已报名参加考试人员的相关处理措施》1份(请考生自行从网上下载)。
(二)资格审查
由嵩明县教育局负责。报考人员所报岗位与所学专业应相接近,其中,英语、音乐、美术和体育岗位要求与所学专业相同。每个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即开考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采取单人单桌闭卷方式进行,考笔试采取单人单桌闭卷方式进行,考试范围为对应学科的高中教学内容。笔试时需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3年5月23日—5月25日
上午8:00—下午17:30
准考证领取地点:嵩明县教育局人事安全科(嵩阳二小综合楼二楼)
笔试时间:2013年5月26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规定为准)
2.面试
根据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须于面试名单公示之日起3天内,提交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空缺名额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试讲课题临时抽签决定。面试时需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面试过程中需要补充事项另行通知。
五、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一)本次招聘笔试成绩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考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昆明教育人才网、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嵩明兰茂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二)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三)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将在昆明教育人才网、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嵩明兰茂网公示5个工作日。
(四)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但查无实据的,依据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如出现某个岗位总成绩最后一名并列,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考核、体检;如出现某个岗位总成绩最后一名并列,且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通知两位考生进行再次面试,以后一次面试成绩的高低确定考核、体检人员)。
六、考核、体检
(一)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情况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
(二)在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嵩明县教育局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一)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昆明教育人才网、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嵩明兰茂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后,由拟聘人员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序选择学校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
八、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严格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审核报名人员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不得无理拒报。
(三)招聘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四)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九、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根据云南省物价局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收费〔2011〕15号)文件及嵩明县物价局滇发改费证字〔2011〕057001号收费许可证规定,参加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考生报名时交纳笔试费50元,进入面试的每人每次收取50元的面试费用。
(三)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十、本简章由嵩明县教育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举报电话
嵩明县第四纪工委:0871-67924684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67923537
附:
1.《嵩明县教育系统2013年招聘计划表》
2.《嵩明县教育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
3.《嵩明县教育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诚信承诺书》
4.《对违反有关规定已报名参加考试人员的相关处理措施》
嵩明县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九日
2.《嵩明县教育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
3.《嵩明县教育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诚信承诺书》
4.《对违反有关规定已报名参加考试人员的相关处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