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妇幼保健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第三批次就业见习人员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德宏州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德劳社〔2009〕92号)文件要求,结合医院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就业见习人员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2日-12月14日(仅工作日时间08:00-11:30、14:30-18:00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德宏州妇幼保健院住院部十一楼人力资源管理科。
3.报名方式及材料:现场报名时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等材料的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备查、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打印)、就业失业登记证书原件(户籍所在地人社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理)。
4.资格审核: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者现场填写云南省德宏州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报名表,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报名材料负责,若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报名资格,将纳入我院招聘黑名单中。
(二)理论考试和面试安排
1.考试时间:2023年12月15日08:30-10:00。
2.考试地点:德宏州妇幼保健院门诊五楼报告厅。
3.确定面试人员:根据报考人员理论成绩分数从高到低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且理论考试达60分以上,届时由医院通知进入面试的人员。
4.面试时间:2023年12月15日15:00开始。
5.面试地点:德宏州妇幼保健院住院部十一楼小会议室。
(三)确定拟聘人员
按照进入面试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进行录取,综合成绩=理论成绩(50%)+面试成绩(50%),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对象,体检不合格,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往后递补一次。
(五)签订协议及待遇
按照就业见习人员政策规定,签订为期一年的就业见习协议,就业见习岗位待遇2000元/月,按照政策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本公告由德宏州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692-2111015 人力资源管理科
监督电话:0692-2125354
德宏州妇幼保健院
2023年12月11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CsaZRTvq5kS3PPoaozZ8w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