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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能力测试通知

[日期:2015-03-02] 来源: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

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报名通知

各学院:

现将我校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加报名、测试人员范围

1、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2011级应届毕业学生。

2、申请的资格种类是初级中学(初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及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高级中学(高中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

3、符合申请教师资格的条件:

(1)学历条件:本科毕业。必需上交本科毕业证复印件,方可领取教师资格证。

(2)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普通话等级证书取证时间须在2002年6月1日后。

(3)参加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取得合格证,合格证取证时间须在2013年1月后。

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5年3月9日至3月13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地点:

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龙泉校区办公楼1楼109办公室培训部。

(三)报名所需携带的验证材料

1、身份证。

2、学生证。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4、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合格证。

5、请各考生提前将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所学专业、普通话等级、申请的学科、联系电话的个人报名资料写于纸上。

三、收费标准: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发改收费[2008]735号)文件规定,按每人180元收取测试费(请考生自备零钱以便报名)。

注:初、高级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时间及二次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时间,请考生关注培训部的通知更新。

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培训部

2015年3月2日

我要咨询或发布信息 | 编辑:yangying |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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