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东彝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根据省人民政府第164次常务会审议通过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和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县级及县级以下综合消防救援力量整合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森林火灾扑救、抗旱救灾、火灾扑救及各类抢险救援等救援能力,确保24小时执勤备战有序,接处警快速反应,结合景东县实际需要,按照“公开条件、自愿报名、统一测评、择优录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体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招聘岗位
景东县消防救援大队(天华路15号)专职消防员和各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队员共15名。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有志为人民服务,为消防事业做贡献;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四)限男性;
(五)学历:具有高中以上同等学历,是退伍军人的学历可适当放宽;
(六)年龄:18周岁至28周岁;
(七)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
(八)本人自愿:保证签订合同后服从组织分配,安心工作,发挥专长;
(九)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招聘;
1.退役军人;
2.政治面貌为中国共产党党员的;
3.获得招聘岗位相应资格证书或职称的;
4.具有驾驶B证、计算机、水电安装等特长的。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收;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招聘方式
(一)考核采取体能测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共分四个阶段:
1.政审:不合格者不进行下一阶段测试。
2.初检:按照招聘条件由大队对报考者进行初步审查,目测,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得报名,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等待通知。
3.体能测试: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合格者可进入下一阶段测试,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二)政审、体能测试和面试合格后到县人民医院参加体检,体检参照现行的《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221-2009)进行(项目包含:血常规、肝功能、尿常规、心电图、腹部彩超和胸部透视及内科、外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等),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三)经政审、体能测试、面试和体检均合格人员确定为被聘用人员,并组织安排入职培训,培训由景东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培训结束视情分配。
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1月5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景东县消防救援大队。联系方式:18313102493(普副站长)、18892613295(杨副站长)、0879-6222119(办公室电话)。
4.报名材料: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以及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工资待遇
(一)工资标准。试用期2个月,正式录用后每月工资3450元(含五险),签合同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医疗、工伤、养老、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
(二)住宿和服装。入职在大队期间施行准军事化管理,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服装、食宿由景东县消防救援大队按统一标准供给安排。
(三)表现优秀者优先推荐国家消防救援人员招录考试。
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招聘期间必须保持个人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2.此次专职消防员招聘由景东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并享有最终解释权;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作弊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提供的材料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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