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水务局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市水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对象要求是就业困难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普人社发〔2020〕86号)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招聘人数:1名
招聘岗位:公共服务管理岗
岗位职责:协助单位完成日常工作,服从单位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并进行了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2.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城镇登记大龄失业人员;
3.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4.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5.零就业家庭人员;
6.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7.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脱贫劳动力。
(二)综合素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协调沟通能力,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熟练使用电脑及办公软件,工作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在境内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
5.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四、薪酬待遇
一经录用,按照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执行,缴纳五险(个人缴纳部分由单位承担),工资由单位按月足额发放。薪资待遇为每月3000元,享受与用人单位其他人员同等的工会福利以及出差补贴等。单位不安排食宿。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2日—2024年1月15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址: 普洱市水务局(普洱市思茅区民航路18号市水务局410室机关党委(人事科))。
3.报名方式及材料:主要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者需提供纸质和电子版的《普洱市水务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表》,提供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学历证、户口本、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4.联系方式:0879-2123075。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由普洱市水务局对照招聘条件对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2.资格复核: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送普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
(三)面试
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方式,重点了解报考人员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个人及家庭情况、报名动机和工作经历,择优录取。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标准执行,体检医院为普洱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支付。体检报告交普洱市水务局机关党委(人事科)。
(五)确定人选
根据面试、体检和岗位要求,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1个月。
六、其他事项
(一)所聘人员具体岗位和工作由普洱市水务局根据工作实际安排和调整。
(二)所聘人员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劳动保障及节假日休假制度。
(三)招聘过程中,报名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报名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若出现未如实填报报名信息、伪造报名信息、填写信息有误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五)招聘期间普洱市水务局全程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举报,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严肃处理。对招聘中违法违规情况进行举报的,需提供相关举报材料和个人真实身份信息。监督电话:0879-2132034。
本公告由普洱市水务局负责解释。
普洱市水务局
2023年12月2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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