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教育局关于2015年高中教师资格认定
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工作安排的通知
根据玉溪市教育局相关安排,为拓宽教师来源渠道和非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渠道,特别是为广大应届毕业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创造条件,满足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现就我县2015年高中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工作安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将于今年在本市申请高中教师资格认定的非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未参加过教育教学实践或实践不符合要求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的华宁籍人员;我县教育系统内在职在编教师且还未取得相应的高中教师资格证者。
二、测评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3月1日—3月10日(星期六、星期天除外)
报名地点:华宁县教育局人事师训股
联系电话:0877——5011263。
三、测试时间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1、收费标准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发改收费【2008】735号)规定执行,即:教育教学能力测评费每人180元,报名时交付。
2、申报测评科目原则上要求与所学专业相同、相近。
3、申请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及其复印件各一份;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材料一份,社会人员由所在单位或所在乡镇(街道)填写,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填写;
(3)师范类证明或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成绩合格证原件;
(4)申请者本人一寸免冠彩色近照4张
华宁县教育局
201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