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直学校2015年公开招聘高中、中专(职高)
优秀紧缺专业教师面试工作方案
根据《昭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实施意见》(试行)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昭通市直各学校公开招聘高中、中专优秀紧缺专业教师招聘面试工作,使面试工作更加公开、公正、公平,实现面试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昭通市教育局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面试考核工作机构
成立由市教育局局长担任组长,成员由人社局、教育局、纪检监察和招聘学校负责人组成的面试考核工作领导组,面试考核工作领导组下设面试评委组,评委组由5名相应学科专业教师组成。评委组的成员由纪检监察部门的同志在市教育局组建面试专家库随机抽出,并指定评委组组长。
二、面试考核对象
符合《昭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实施意见》招聘条件的,经招聘学校初审、初试合格的毕业生均为面试考核对象。
三、面试考核方式
昭通市直各学校公开招聘高中、中专优秀紧缺教师的面试考核工作以试讲方式进行,面试内容必须符合拟录用岗位的专业要求。主要包括对应聘考生的专业知识、应用能力、分析能力、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协调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等综合素质方面的考核。
四、面试考核程序
(一)确定面试考核人员。市直各招聘学校根据《昭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制定初审、初试方案。公开招聘岗位人数与考生报名人数不受招聘比例的限制,但如果报名人数超过岗位数3:1比例的,由各市直招聘学校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初试后,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考核人员名单,报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面试考核工作。
(二)组织命题。由命题评委结合招聘岗位专业,对不同学科、不同层次的岗位拟定1个试讲课题,并制定评分标准,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同学科的所有考生试讲课题相同。
(三)组织报到并公布面试课题。普通高中的报到时间为2015年3月30日,中专的报到时间为2015年4月26日,报到地点是昭通市教育局人事科。报到后领取面试课题,进入备课阶段,备课时间为1天,备课所需材料及物品考生自行准备。
(四)组织面试。报考市直普通高中学校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考核时间为2015年4月1日,中专面试时间为2015年4月28日,面试考核地点以报到通知为准。
面试工作在招聘工作领导组和面试考核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由评委组负责。按招聘学科组织应聘考生到现场随机抽签确定试讲顺序和班级。考生试讲结束后,由面试评委分别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其余评委的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得分,面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二位,面试成绩由纪检监察人员核实签字后,交由面试评委组组长当场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合格的最低控制分数为70分,若达到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的,不予以录取;若最后成绩出现雷同,须加试一次。
五、拟录人员公示
试讲结束后,市直各学校根据考生试讲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若有放弃的,在试讲人员中按分数依次递补后上报市教育局拟聘人员名单,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审核后在昭通教育网、昭通人事人才网等对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学校、所学专业、面试成绩、招聘学校、父母姓名及工作单位等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六、面试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实行责任制。面试评委须对每一位面试考生成绩单签字负责,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若出现徇私舞弊的,按面试相关工作纪律规定时行处理,情节严重者,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