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关于开展2015年教师资格申报工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按照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要求,现将2015年梁河县教师资格申报和认定工作的相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认定教师资格证的范围和条件
凡报名人员当年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具有《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资格条件且户口在梁河的中国公民,可依法申请并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资格必备的思想品德条件、学历条件、身体条件和教育教学能力等条件,严格按照《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可登陆云南教育厅网站查询。
二、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设置情况
(一)认定机构设置及认定权限
⑴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或单位)所在地的县教育局认定;
⑵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或单位)所在地州(市)教育局认定;
⑶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由云南省教育厅认定
(二)现场确认点设置及联系方式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教师资格的现场确认点设在梁河县教育局政工股:联系人熊开丽,联系电话0692——6164415。
三、网络申报时间
网络申报时间:2015年4月15日至5月26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教师资格证申报主要流程:网络申报→现场确认→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领取教师资格证。
(二)、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后,根据要求填写申请人相关信息,并于选择的教育局所规定的网络申报时间内提交信息。
(三)、网络申报现场确认时间及需提交材料
1、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5月25日至5月29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2、现场确认点进行信息确认需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填报后格式统一用A4纸网上打印。(贴照片,双面打印);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国民教育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云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份。
(5)、户籍所在街道(社区)、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学校或单位出具《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份。
(6)、“二级乙等”(含二级乙等)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母语非汉语的少数民族申请人可提交“三级甲等”及以上测试等级证书)。
(7)、“办证照片”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小一寸蓝底彩色照片一张,照片必须与网络上传照片一致。
(8)、属于全日制师范教育类申请人员可免考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但需提交:(1)取得本科或专科学历在学期间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单(须有本人姓名)原件加盖公章各一份。(2)在学期间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完整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9)、属于非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的人员,均不可免考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应提交: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五、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全国考试成绩有效范围问题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附)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教育厅研究决定,参加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的成绩全国有效。凡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布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在我省进行申请时,无需再参加考试;对于笔试科目均合格者,可以直接面试;对于笔试单科成绩合格者,仍需参加我省组织的相应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评。
六、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员必须在2015年4月15日至5月26日通过网络提交申报的相关信息(包括上传个人证件照);未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提交个人信息的申报人员不能进行现场确认,也不能认定教师资格。
(二)由于现场确认只能在自己网络申报时选择的确认点进行,为方便你进行现场确认,请你在网络申报选择现场确认点时,正确选择确认点,并记好自己选择的确认点。
(三)网络申报时,照片要求宽114像素,高156像素,照片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KB。文件类型必须为.jpg,例如:zhaopian.jpg。照片必须清晰完整,近期正面免冠蓝色底板照片。
(四)网络申报时,在填写个人信息前请仔细阅读《网上申报常见问题解答》及相关提示,在网络填报截止时间前认真核对前期所填信息,超过网报时间将无法更改。详细记录注册时设置密码的输入法、中文或英文、全角或半角、大写或小写等详细信息,下一次登录的时候按照记录的输入方式输入(对于姓名和证件号码也一样)。
(五)选择所学专业,供选择的几类专业目录中都有与所学专业一样名称的专业,在任何一个类别中选择都可以,只要与本人毕业证书专业相同的即可。在所有的类别中都没有与本人毕业证书专业相同的专业,在任何一个类别中选择相近的专业即可。申请任教学科(课程)选择,按承担课程类别选择填写。
(六)个人简历中须出现工作单位,并从现在开始往前推三个简历段,务必要出现三个简历段
如:
起止时间单位职务证明人
200X年至今XX单位教师XXX
199X年至XXXX大学学生XXX
198X年至XXXX高中学生XXX
(七)一般情况下,你录入的申报信息在提交后不能再进行修改,请你认真核对无误后再提交信息,避免由于信息出错影响认定和发证。请申报时记好申报密码,以便查阅相关信息。
(八)现场确认时,请你备齐要提交的材料后再去确认,以免往返奔波。
(九)2015年各级认定机构通过网络认定教师资格,并完成证书编号打印工作的时间是2015年6月30日前,请你按照现场确认点工作人员通知的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证书。
(十)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价收费[2013]96号)精神,对需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申请人员收费,测试费每人180元。
七、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具体工作安排
(一)测试方式:测试采取分科目讲课或说课的方式进行,讲课在40分钟内完成,说课在15分钟内完成。讲课、说课各100分,每组评委5人组成,取5位评委给的总分平均分值为测试成绩。
(二)测试教材: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说课教材为人教版高一年级下学期教材;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说课教材为星球出版社《地理》、仁爱版《英语》、中华书局《历史》、教育科学出版社《信息技术》、云南美术版《美术》、人教版其余学科八年级下学期教材(其中,化学科目测试九年级下学期教材内容);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说课教材为人教版小学四年级下学期教材(其中,数学为人教版小学五年级下学期教材,信息技术科目测试云南省新纲要实验教材内容,音乐为云南人民音乐出版社内容);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说课教材为浙江教育出版社《幼儿智慧活动课程》中班、大班下学期教材(教材由参加测试人员自备)。
(三)测试时间:6月10日进行测试,参加测试人员需提前30分钟到场。
(四)测试地点:梁河县遮岛镇中心小学
(五)测试成绩公布:6月11日在梁河教育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六)发放教师资格证:6月15日至6月30日,发放教师资格证书,领证人员需认真核对数据、若有错误及时修改,逾期不再受理。
八、测试纪律要求
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人员要遵守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提前30分钟到场并在休息室等候,抽说课课题后到指定的准备室备课,进备课室只能带课本及说课课题,其余的材料一律不准带入准备室,进说课室可带自己在30分钟内准备的说课稿及课本,不遵守纪律者一经发现以作弊处理。如采取讲课,6月9日下午2:30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人员到梁河县教育局培训室抽取测试时间顺序号及课题。
梁河县教育局
201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