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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昆明市晋宁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选聘公告

[日期:2024-10-09] 来源:云南猎聘公众号

昆明市晋宁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选聘公告

昆明市晋宁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是晋宁唯一的区属国有企业,业务领域涵盖城市资源服务、农林水务、建筑工程、工业、文旅康养以及供应链等多个板块。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国资公司财务总监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坚持业绩导向、市场导向原则,坚持市场化引进、契约化管理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坚持责、权、利相统一、激励与监督约束并重的原则,坚持分级分层管理的原则。

二、选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符合条件的人员。

三、选聘岗位条件

(一)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第七条领导干部所需基本条件。

(二)50周岁及以下(即1974年10月9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经济类、金融类、会计类、财务管理类等相关专业,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四)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知识,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能力,具有较强的承压能力、战略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改革创新能力和市场应变能力;熟悉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知识,具有较强的财务管理、融资管理、资本运作、分析判断和风险防范能力;具有较强的写作和表达能力。

(五)具有累计5年以上国有企业工作经历或者规模(限额)以上非公企业工作经历。在国有企业工作的一般还应具有高层副职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或具有中层正职岗位累计5年以上工作经历;在规模(限额)以上非公企业工作的一般应具有财务总监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六)具有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或者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统计师等经济类高级职称,从事财务会计或者审计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5年。

(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要求。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4年7月1日施行)第一百七十八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2.曾因个人原因,导致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发生安全、质量等重大责任事故,或出现严重亏损,或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3.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重大弄虚作假记录的;

4.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或不宜担任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务的。

四、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包括网上发布选聘公告、线上报名、资格审查、经历业绩评价、面试考核、背景调查和政审、组织考察、体检等程序。

(一)公告发布

通过晋宁国资官方网站(http://www.jngyzb.com/),猎聘网昆明频道(https://www.liepin.com/city-kunming/),云南人才网(http://www.ynhr.com/)、云南猎聘公众号等渠道发布,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

(二)线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9日-10月21日17:00。

2.报名方式:凡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登录网址:

https://vip.liepin.com/13339625/查看公告内容,点击公告右上角报名通道或者直接点击报名链接:https://www.wjx.top/vm/exKBm2r.aspx进行报名。

3.报名所需上传材料:

(1)《昆明市晋宁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选聘报名表》(附件1)

(2)《昆明市晋宁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选聘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2)

(3)个人相关材料:

①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②国内院校毕业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院校毕业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个人简历、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

④所获职(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和荣誉证书等扫描件;

⑤工作证明相关材料(如:单位任职文件、劳动合同、业绩成果证明文件等),本项材料作为经历业绩评价阶段的主要依据。

⑥以及其他可以作为自荐的材料。

(4)以上报名材料均为电子文档,所有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5)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需如实填报、提供相关信息和材料,这将作为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初步评判依据,凡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6)报名资料提交

填好报名信息,并上传相关资料后,即可提交。提交前请认真检查报名信息,一旦提交,将不可修改。

(三)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由第三方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主要是根据应聘人员填写信息及上传资料,并结合岗位资格条件,进一步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聘工作全过程,如在选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选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将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2.资格审查结果,将由第三方人才中介服务机构通过邮件、短信或电话等方式进行通知。应聘过程中,如因应聘人员个人信息不正确或通讯工具不畅通造成无法联系的,视为应聘人员放弃本次应聘。

3.资格审查通过的符合岗位要求的人选,按照不低于1:5的比例,确定进入经历业绩评价、面试考核人选名单。

(四)经历业绩评价

由第三方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行经历业绩评价,包含但不限于个人学历、学位专业技能、履历业绩经历、从业表彰奖励等。经历业绩评价满分100分,按20%计入总成绩。

(五)面试考核

1.面试由第三方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命题,面试满分100分,按80%计入总成绩。

2.面试结束后,综合成绩在猎聘网昆明频道、云南猎聘公众号公示3个工作日。

3.依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背景调查、政审人员名单。如出现考核总成绩并列的,则根据面试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排名先后。考核总成绩低于合格分数80分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六)背景调查和政审

1.背景调查

由第三方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组织进行背景调查,包含但不限于身份信息、学历信息、社会负面记录、商业利益冲突、犯罪记录、道德思想等基础信息,两段工作履历的鉴定与核实。并出具背景调查报告。

2.政审

政审工作开展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国资公司具体组织实施。政审主要审核有无失信情况、有无违纪违法情况等。背景调查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组织考察

被确定为考察对象人员的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区国资委和国资公司配合做好考察工作。考察工作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一般采取差额考察方式,主要对被考察人员德、能、勤、绩、廉以及是否胜任国有企业领导岗位的情况等方面进行考察,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环节同步开展考核对象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若进入考察环节的人选综合条件比较成熟,也可采取等额考察。

(八)体检

考察结束后组织拟建议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考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执行,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费用。

(九)公示、聘用

1. 根据政审、体检、考察及会议研究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在猎聘网昆明频道、云南猎聘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

2.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聘任人员管理按照《中共昆明市晋宁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晋宁区区管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晋办通〔2022〕4号)文件执行。

(二)聘任人员薪酬待遇根据《中共昆明市晋宁区委办公室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晋宁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办通〔2019〕50号)文件,实行年薪制,按照年薪30万执行,其中基本年薪占60%;年度绩效年薪占30%;任期激励占10%,严格考核发放,考核周期三年。

(三)聘任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由区委组织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正式聘任,任期三年,任期时间从试用期开始之日起计算。任期内由国资公司党委、董事会严格对聘任人员进行管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聘岗位由达到考察、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决定聘用后5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五)将以短信或电话(必要时采用邮件)通知各环节安排,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并关注短信或电话、邮件信息。在招聘过程中如因应聘人员个人信息不正确或通讯工具不畅通造成无法联系上应聘人员的,视为应聘人员放弃本次应聘。

(六)本次选聘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昆明市晋宁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相关纪律要求

(一)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对违反选聘工作纪律的行为,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严格按照选聘岗位条件审核应聘人员学历、专业、工作经历及相关任职资格等条件。

(三)本次选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全程由区纪委监委驻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纪检监察组对选聘工作进行监督。

(四)严格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五)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已受聘人员解除聘任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选聘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选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七、联系电话

网络报名咨询电话:0871-68279212、15687752306;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 14:00-17:30。

八、监督

此次选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在选聘过程中如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监督电话:0871—67892469(昆明市晋宁区纪委区监委)

0871-67802570(昆明市晋宁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附件1:昆明市晋宁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选聘报名表

附件2:昆明市晋宁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选聘报考诚信承诺书

昆明市晋宁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9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nu73Lc_6RHhRuW_1sIc2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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