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昆明市滇池生态研究所成立于2004年初,成立以来先后完成了国家“863”、国家重大水专项、云南省及昆明市的30多项重大科技课题的研究及示范任务。同时全面参与滇池治理的各项技术工作,完成了“滇池湖滨生态湿地建设详细规划”等10多项有影响的前期咨询设计任务,为滇池治理和政府决策提供了重要的科技支撑。单位主要职能是负责滇池保护与治理的基础性研究,为政府制定滇池污染治理与保护措施提供技术支撑;开展滇池保护与治理新技术开发、研究、引进、利用,并开展咨询设计工作;开展与国内外有关机构、专家的技术合作与交流;承担昆明市政府和上级下达的有关滇池生态保护与建设的专业规划编制工作,并制定相应的滇池生态保护年度工作计划。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其他招聘条件 |
昆明市滇池生态研究所 | 技术岗 | 1 | 本科及以上 | (1)生物科学; (2)生物技术; (3)生态学; (4)环境生态工程; (5)环境工程. |
三、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条件的各类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材料准备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3年6月17日至6月19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3、报名地点:昆明市滇池生态研究所办公室(滇池旅游度假区湖滨路3号)
4、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1)考生须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个人简历;
(2)2013年毕业生不能出具相关证书、材料的,须与招聘单位签订书面承诺书;
(3)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相关材料,如: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专业等级考核证书或奖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与其他单位存在用工关系的应聘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应聘证明原件1份;
(5)公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可通过附件下载)
(7)本人小1寸近期彩照3张。
5、联系人:宋任彬 联系电话:64619026
(二)报名要求
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滇管局系统招聘的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
由昆明市滇池管理局专职纪检监察员、人事处监督,昆明市滇池生态研究所具体负责。专业、学科设置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等执行。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 : 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五、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考试方式、科目和范围:采用标准化试卷闭卷考试的方式;笔试总分100分。笔试范围为环境生物学、生态学相关知识。
2、领取准考证及考试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另行通知。
(二)面试
1、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3,从笔试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上述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考核、体检;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所招聘的岗位应具备的基本知识和专业素质方面内容。
3、面试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另行通知。
(三)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参加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及公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原件,并按规定时间到达考场,自觉遵守考场纪律。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三)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综合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如果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入下一阶段。
(四)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
七、考核、体检
(一)考核及体检由昆明市滇池生态研究所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考核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招聘单位须安排拟聘人员到县级以上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在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昆明市滇池生态研究所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本单位及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由昆明市滇池生态研究所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市滇池管理局人事处:0871—64618550
市滇池管理局纪检监察室:0871—64613017
市纪检监察部门:0871—63175463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63192326
昆明市滇池生态研究所
201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