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弥渡县委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云人社通〔2024〕25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经弥渡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同意,共青团弥渡县委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人才优先、德才兼备、学用一致标准,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办公室辅助人员。
(二)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条件: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服从安排,无违纪违法记录及不良行为习惯。
(四)高中起点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性别不限,18-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19日—2026年2月2日每天08:00—11:30、14:00—17: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共青团弥渡县委会议室(西顺城街18号顺城公园对面三楼),联系电话:8161136。
3.报名方式及所需提交材料:主要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者需提交以下材料:
(1)《共青团弥渡县委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见附件);
(2)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其他资料(荣誉证书、相关工作履历证明等原件、复印件各1份)。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由招募工作领导小组对照招聘条件对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2.资格复核。初审通过人员,送弥渡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审核。
(三)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将由共青团弥渡县委统一组织面试。面试重点考察组织策划、文字表达、应变处置及团队协作能力,择优录用。(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通过“弥渡青年”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存在异议的,由招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查处理。
(五)聘用
公示期满,对无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违反聘用规定的,由共青团弥渡县委会议研究决定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薪酬待遇
公益性岗位聘用期限为3年,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及政策要求决定是否续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及享受职工工会福利,具体待遇面谈。
五、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必须提前报告并按规定回避。
(二)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不符合招聘条件,填报虚假信息、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出,即取消考核和聘用资格。
(三)应聘考生必须在面试时出具身份证原件(或公安局出具的户口证明)进行复核,凡不能出示原件的,取消考核资格。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共青团弥渡县委负责解释。
共青团弥渡县委
2026年1月19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MSjUqvUKr9FuDaJuS5eYlQ


